首页>人物·生活>集·言论集·言论

孙景山:“新官”也要理“旧账”

2015年12月17日 10:02 | 作者:孙景山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随着反腐的深入,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企高管的责任审计,尤其是经济责任审计得到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审计成效非常明显。但是,对离任责任承接情况的审计效果还不明显,主要是对被审计单位资产及业务责任承接问题缺少明确的解决方案,致使“新官不理旧账”、“旧官一走了之”的状况得不到有效改观,带来了许多严重问题。笔者认为,应尽快确立并完善领导干部离任责任承接制度,使承责、履责、定责、问责制度以及考评机制更加完备,做到新官必理旧账,勇担当、善作为。


“新官不理旧账”与“旧官一走了之”是审计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复杂难题。一是旧账时间长,二是政绩观有问题,三是缺乏有效的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


旧账时间长,往往是因为都有责任、都不负责。在我国现行的以五年为一届任期的领导干部任职体制下,往往一个决策或一项工作部署在一个任期内,其正面效益或负面问题不能完全实现或者暴露,有的隐形问题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周期才能够暴露出来。而一些事情经过长期推诿扯皮,必然留下一些烂摊子、烂尾工程和政府债务,最终变成无头公案和“历史问题”。有的地方部门,前任当政搞一套,后任当政另搞一套,一届领导一个打法,工作思路总是变来变去。由于缺乏政策的连续性,劳民伤财的事也就多了,瞎折腾的规模也就大了,导致“新官不理旧账”,“旧官一走了之”的现象一再重现。


缺乏有效的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由于未建立严格的领导干部离任责任事项交接制度,主管部门又缺少相关的规定,因此,个别单位后任领导害怕承担责任,对前任领导经手的相关事项遗留问题不愿处理了结。有的因某些事项处理起来比较棘手,后任领导认为此事不是自己经手的,用不着自找麻烦,往往拖上几年后也得不到处理,因此形成悬案。


要根治“新官不理旧账”顽疾,必须从承责、履责、问责等制度规定着手,形成领导干部离任责任承接的制度链条。具体来讲,就是要制定领导干部离任事项交接“清单”,明确领导干部离任时,必须对任期内未了的经济事项、决策部署等情况,向接任者进行书面移交,并做出说明,在得到接任者和有关监交单位的认可后,接任者对移交事项继续办理。离任者要走得清楚、接任者要接得明白。


确立承责制度。各级组织部门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应逐步树立起新官必须要理旧账的用人导向,要以组织的名义严肃监督被选拔出来的新官,在离开原单位之前交代清楚自己任期内的各项事项,避免给继任者留下新的“旧账”。同时,督促新官在履新到新的岗位时,要对前任留下的各种“旧账”或未完成的工作事项进行责任确认和工作交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确立履责制度。新官在到任后,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如果对前任留下的未完成工作的科学性存有异议,可以通过向上级组织部门提出申请,说明情况,在上级组织、纪检等部门的监督下,组织专家召开项目论证会议,对项目的科学性进行充分论证,并根据论证结果来确定新官是否继续执行旧官留下的未尽事项。如果该项工作已经产生了负面影响,要及时划清此项工作所产生不良影响的时间节点,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避免给新官造成过重的思想包袱,从而影响工作的积极性。


完善问责制度。前任留下的未完成工作通过专家论证并划清责任后,如果产生的不良影响较大,对党和国家的形象、财产、人民群众经济利益或自然生态环境破坏较大的话,相关部门要对该项工作的决策者进行依法追责,即使“旧官”已经退休或者升迁到新的领导岗位也要对其该承担的责任一追到底。问责是制度高效运行的有效保障。


应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机制,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对领导干部接任时明确的责任“清单”进行对标,检查领导干部在接任后是否对前任遗留下来的“旧账”进行跟踪推进。只有通过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机制,才能保持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连续性与长效性。现在各级党政机关都已经建立起了由组织、纪检、监察、编办、审计和国资委等部门组成的经济责任联席会议制度,治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要充分发挥这一制度作用,发挥各组成部门工作领域特长,形成合力,对领导干部承责、履责、问责提出具体明确要求。


此外,还要加强宣传教育,促使接任领导树立理旧账也是政绩的理念。创新是政绩,解决好遗留问题同样是政绩。新官理旧账,是党员干部责任与担当的体现。


(作者系黑龙江省审计厅总审计师)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孙景山 反腐 责任审计 问责制度 政绩考核机制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