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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中管干部“问题清单”:近2/3违纪涉亲属

2016年01月05日 09:30 |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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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13日13时,中央纪委网站发布了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的纪律处分通报。这份393字的通报,详细列出了武长顺的具体违纪情形,并首度使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等表述。

  10月16日,中央纪委发布周本顺、杨栋梁、潘逸阳、余远辉被“双开”的通报。此次通报紧随《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审议通过之后发布。通篇的“纪言纪语”,对他们违反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六大纪律”情形有一说一。

  从2015年2月13日至12月31日,中央纪委共发布34份部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纪律处分通报。相较以往,这些通报用纪律语言去描述违纪行为,反映了中央纪委执纪理念的改进和向纪律审查本质的回归。

  调查时间明显缩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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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2015,每半年作为一个时间段,从接受组织调查到发布纪律处分通报,平均间隔时间分别为253天、183天、119天、78天。从单个官员看,2014年被立案调查时间最长者达428天;2015年整体缩减,最短者只有59天。调查时间递减的背后,反映的是中央纪委纪律审查理念的转变:纪律审查要改变以往贪大求全的模式,注重综合效果。

  过去查办案件工作有种倾向,总想着务求完美、“吃干榨尽”,直接把人送上法庭;非得把违纪和违法的所有问题都查清楚,结果是旷日持久、一拖再拖,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和风险隐患。纪律审查要突出党纪特点,依据党章党规党纪进行。要讲成本和效益,不能不计代价、纪法不分。纪检机关不是党内的公检法。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时间,快查快结、快进快出,把违反纪律的主要问题查清后,涉嫌犯罪可以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继续依法查处;针对一些能够作出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的问题,也要及时办理,不能放任自流。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中管干部 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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