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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福建省委会建议:加快福建自贸试验区融资租赁业发展

2016年01月08日 09:24 |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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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贸区融资租赁市场面临着立法滞后、资金来源渠道狭窄、竞争能力弱、自身优势不明显、产品结构简单、高端人才缺等方面的困难。为此建议:

一、 要科学规划,推动融资租赁错位发展。要突出服务实体经济的产融结合特色,把握与其他自贸区融资租赁业务错位发展。大力发展与福建经济结构相匹配的大型重型智能化生产性装备设备的融资租赁。要突出“两岸”“海丝”的特色市场定位,为海外闽商客户提供差异化的融资租赁产品和服务。

二、 要健全机制,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议重启“融资租赁法”的立法工作。尽快向自贸区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放开央行征信系统接入权限。加强自贸区融资租赁企业按行业、按片区及时准确报送业务信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企业报送信息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准确评估项目风险,完善社会融资总量统计。

三、 加大扶持,努力形成融资租赁业的政策优势。要加大融资租赁在中小微企业中应用的推广力度研究,出台相应的支持政策。加快福建省融资租赁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优化行业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工商行政、外汇管理、资金渠道、海关监管和财税支持政策。抢占高端医疗设备、教育、邮轮、游轮、游艇等新兴租赁市场。重视人才引进,在户口迁移、子女教育、购买住房等方面给予融资租赁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享受优惠的人才引进政策。

四、 注重创新,提升融资租赁行业竞争能力。支持自贸区内的融资租赁企业积极向台湾、香港等境外地区人民币贷款。鼓励企业试行“融资租赁+x”模式。积极引导各种所有制资本进入融资租赁行业。为客户提供科技租赁解决方案。支持融资租赁公司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协调设立福建自贸区融资租赁产业发展基金。充分利用保税区“境内关外”和“保税、免税、出口退税”的特殊政策功能,设立SPV项目公司。

五、 统一标准,逐步规范提高行业监管水平。建议加快研究制定我省融资租赁业的管理办法和监管条例。对自贸区内融资租赁公司进行统一引导和监管。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民革 福建省委 福建 自贸试验区 融资租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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