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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普陀区委出台实施意见

将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和重要议事日程

2016年01月13日 14:10 | 作者:孟兆艳 顾意亮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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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上海1月13日讯(孟兆艳 记者 顾意亮)11月9日举行的上海市普陀区政协工作相关会议下发了《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关于加强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充分发挥政协作用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普陀区委将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和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同时还提出,将适时开展对政协协商民主建设落实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

实施意见共分为7个部分、25条,包括明确政协协商的内容、规范政协协商的形式、加强政协协商与区委和区政府等工作的有效衔接、加强政协工作制度建设等内容。

细读这份实施意见,信息量还真不小。例如:区委将会同区政府、区政协制定年度协商计划,计划内容经规定程序会商后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并列入区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建立由区委副书记牵头,统筹协调制定区政协年度协商计划的工作机制;区政协年度协商计划草案经第一次区长与区政协主席联席会议、区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审议后,报区委常委会确定,并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联合印发,再召开第二次区长与区政协主席联席会议,共同推进落实。

这项实施意见中提出的每一项工作机制,背后都凝结着区政协在区委领导下积极探索的不懈努力。以“委员有所呼、政协有所应”的工作机制为例。区政协经过全面梳理和分析,将委员反映意见建议,即“呼”的方式分为9类:提案、社情民意、调研报告、会议发言、委员在专委会活动、界别活动、走访活动和其他场合中反映的建议建言,以及委员个人需要政协协调解决的问题。针对9种“呼”的方式,分别建立9种政协“应”的流程,其中,提案工作流程包括25个环节,社情民意工作流程包括35个环节,调研报告成果转化工作流程包括32个环节,会议发言回应流程包括45个环节,其他各类活动中的建议建言回应流程包括30个环节。总计167个环节,构成了一张全方位的委员建言回应工作网络。


编辑:薛鑫

关键词:上海普陀区委 政协协商民主建设 政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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