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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洪欣:《中医药法(草案)》征求意见要求同存异、凝聚共识

2016年01月20日 09:26 | 作者:曹洪欣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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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洪欣

曹洪欣委员


《中医药法(草案)》体现了促进中医药发展与规范管理相结合、遵循中医药规律与有利于发挥中医药作用相结合,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与服务民众健康相结合。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健康需求的增加、疾病谱与医疗模式的转变以及突发急病的不断出现,中医药防病治病的作用更加凸显。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医药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当前,中医药振兴发展迎来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期”。这一对中医药发展的定位和新常态的判断,为中医药发展指明了方向。

《草案》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令中医药行业振奋,对促进中医药发展与服务民众健康,发挥中医药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作用具有里程碑意义。

草案科学界定了中医药的主体地位,既突出了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又彰显了与民族医药合为一体、协同发展的总格局。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实行中西并重的方针,发展中医药,促进中西医结合,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促进中医药国际传播和应用的总体思路。

草案明确了发展中医药的责任主体,从管理体制上保障了中医药发展;明确了中医药服务领域,从预防保健到医疗服务,特别是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明确规定中医医疗机构设立、诊所备案制度与中医医师准入以及人才培养模式等,对构建适合中医特点的诊疗模式与人才培养机制,传承发展中医药具有积极意义;提出政府在中医药传承创新的主体作用,强化传统知识保护与中医药传承机制,推进中医药知识传播与普及,为了解中医药、享受中医药、发展中医药奠定基础;提出中医药发展的保障措施与相关政策,明确了法律责任以及与相关法律衔接的有关问题,使促进发展与规范监管相结合,形成了激励制约机制。

草案经过5年多的论证和征求意见,主体内容已渐臻完善。相信进一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会形成共识,一部在国际上具有范作用、适合中国国情、适应中医药发展规律的《中医药法》不久将问世。

建议注重广泛征求意见与求同存异结合,完善促进和保障中医药发展有关条款,尽快通过《中医药法》,从而规范促进中医药发展,为健康中国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司长)



编辑:赵彦

关键词:中医药法(草案) 全国政协委员 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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