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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盟广东省委:运用PPP模式 建城市地下管廊

2016年01月26日 11:02 |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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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见习记者/房珊珊) 城市的架空网线如蜘蛛网般密布,不仅不美观,也存在安全隐患。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建议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地下管廊建设,但部分地区实施PPP模式存在困难。因此,省台盟建议政府成立协调小组统筹管理,这样既能满足建设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又运用好PPP模式推动其建设运营。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将设置在地面、地下或架空的各类公用管线集中容纳于一体,并留有供检修人员行走通道的隧道结构。城市综合管廊能有效改变以往各种管线各自建设、各自管理的局面,也是目前世界发达城市普遍采用的集约度高、科学性强的城市市政基础工程。

目前省内广州、深圳、珠海等市已经在城市综合管廊的建设上积极探索和先行一步。包括广州大学城、亚运城、深圳前海合作区、珠海横琴新区等地都已建成多个综合管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采用PPP模式推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一方面可有效解决资金问题,缓解地方政府资金压力;另一方面可有效提高管廊建设的专业技术水平。对于部分地方引入PPP模式存在的困难,提案分析指出,这是由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较为复杂,内部囊括的管线种类较多,往往涉及电力、通信、给排水、热力等多个部门、多种技术要求。

提案建议,在实施综合管廊PPP项目初期,成立包括当地政府领导、财政、发改等部门负责人的领导小组,通过政府充分授权,由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管网规划、建设及管理相关事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出面会同各部门单位建立协调网络,明确各部门单位的相关联系人、责任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如凡已在管廊中预留管线位置的,相关管线单位不得再另行安排管廊以外的管线位置,避免因沟通不到位导致重复开挖,造成资源浪费。

此外,由于入廊费、管理维护费用的收取涉及供水、热力、电力等多个管线单位,每个单位的收费标准各有不同,需要由政府物价管理部门同各管线单位沟通协商确认,并下发物价标准文件,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和积极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作用。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台盟 广东省委 PPP模式 城市地下管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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