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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安徽省委会建议:建立法治量化评估体系

2016年02月18日 13:55 |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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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合肥讯 (记者 李 原) 在2月16日开幕的安徽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民革安徽省委会提交集体提案,建议安徽省选择法治建设基础较好的城市作为试点,建立“法治量化评估体系”。

“法治量化评估体系的简称为‘法治指数’,又称‘法治GDP’,将法治的内在要求和原则予以分解、量化,将抽象、虚化的法治理论转化为易识别、可操作的具体标准,让法治成为可以量化的尺度。”提案执笔人、民革安徽省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周世虹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说,“实施这个体系的目的是,评估整个社会的法治状况如何,哪些指标高,值得继续努力,哪些指标低,是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还可以设置一些目标,引领社会法治方向。”

民革安徽省委会在调研中了解到,从2010年起,“世界法治指数”公布的4份年度报告,从约束政府权力、腐败遏制、开放政府、基本权利、秩序和安全、监管执法、民事司法、刑事司法和非正式司法等9个方面对法治进行量化。早在2005年香港特别行政区就开始研究和实施以质化和量化相结合的方法来确定香港的法治指数。杭州市余杭区、昆明市以及江苏、四川、深圳等地已着手建立和实施建设法治政府的考评指标体系。

民革安徽省委会认为,建立和实施“法治量化评估体系”,不仅可以评价法治建设,引导法治建设发展的方向,还可以便于人民群众对当地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法治量化评估体系的建立不仅可以规范公权,还可以保障人权,将法治建设成为一种常态化的社会管理方式和生活方式,对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民革安徽省委会还认为,一个国家司法制度越是有效、财产权保护越是明确、政府运作越是顺畅,整体财产价值也就越高,因此,法治本身就可以创造经济GDP。法治量化评估体系的建立可以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民革 安徽省 法治量化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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