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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导盲犬“请求原谅”,只是想逃避法律制裁

2016年02月25日 09:07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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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导盲犬乔乔在遛弯时被面包车掳走一事引起广泛关注,昨日18时50分传来好消息,乔乔的主人田凤波称,大家想出门继续寻找时,看到乔乔跑了回来,身上留有纸条写着“请求原谅”。(2月24日《新京报》)

一般而言,向别人“请求原谅”的人,大多都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他们真诚道歉,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获对方谅解。但在笔者看来,本案件中的偷狗人的“请求原谅”却并非在这一范畴,他们这样做,无非是想息事宁人,最终达到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

从报道中不难看出,偷狗卖钱已成一些犯罪分子的生财之道,并且在这一地区十分猖獗。尽管目前还没有证据证明,这辆偷取“乔乔”的银灰色五菱面包车,与偷取另一只狗“无敌”的银灰色五菱面包车是同一车辆。但从两边反映的涉事车辆后备厢都有明显被撞痕迹看,不排除这两起偷狗案件是一个犯罪团伙所为。这样问题就来了,既然有可能是同一犯罪团伙,既然参盗车辆使用的是套牌,他们八成就不是初犯。如果他们意识到自己做错了,并真心回头是岸,那么送回的狗就不应只是“乔乔”,“请求原谅”也不该仅针对田凤波。

可见,偷狗人有选择的送回狗,并附上“请求原谅”纸条,并非真正意识到错了,更不是真心回头是岸,而是迫于“乔乔”的特殊身份和价值,以及警方重视和社会关注的压力。有了“乔乔”的特殊身份和价值,他们一定会意识到这已不是普通偷盗;有了警方重视和社会关注,他们也一定会意识到这个案子会必破。想想看,面对即将到来的“吃不了兜着走”,他们不是为了息事宁人,逃避法律制裁又是什么?

或许有人会讲,笔者的论调太绝对,凭什么说他们没有真正意识到错,不是真心回头是岸?笔者要说的是,真正知错的人,会敢于担当自己的错误;真心回头是岸的人,会勇于接受对所犯错误的制裁。而新闻中的偷狗人一无当面去“请求原谅”,二无主动投案自首,又有多少诚意可言呢?

因此,笔者奉劝这一案件的偷狗人,送回“乔乔”、留“请求原谅”纸条只是赎罪的开始,只有投案自首,彻底交待所有犯罪行为,并诚心接受法律制裁,才是唯一的出路。切记,抱侥幸心理和打如意小算盘,只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还是好自为之吧。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偷导盲犬“请求原谅” 逃避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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