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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草案缘何上大会?
中新社北京3月3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于4日举行预备会,确定大会议程。全国人大常委会此前建议将慈善法草案审议列入议程,如获通过,慈善法草案的审议将升至更高层面。
行使国家立法权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法定职权。按照立法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其常委会制定和修改除此以外的其他法律。
回看历史,由全国人代会审议制定和修改的多是“兹事体大”的法律,成为记录中国法治进程的关键节点。
例如,国家根本大法宪法必须经全国人代会审议制定。现行宪法是在1982年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修改通过的。再者多部涉及国家利益的重大法律,如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国防法和反分裂国家法等均由全国人代会制定。
那些年,在经大会审议的法律案中,还有涉及最高立法机关本身组织和结构的法律,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涉及多数人切身利益的基本法律,如个人所得税法等。
此番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将慈善法草案提请大会审议是为哪般?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阚珂对此解释说,考虑到全国人代会每年只召开一次,如果对其立法权限制过多,有的立法或要等一年,从现实需求来说可能导致问题。
编辑:秦云
关键词:慈善法草案 审议 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