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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2015年汽车消费投诉热点:想说放心不容易

2016年03月08日 17:11 | 作者:谭谟晓、高敬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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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了解到,经销商从厂家提车多是贷款,贷款的抵押物就是车辆合格证,卖出车后再去银行解除抵押赎回车辆合格证。而一旦资金链断裂,或者资金被挪用,经销商再想拿到合格证就很难了,消费者买到新车也成了摆设。

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车辆合格证抵押贷款”已成行业潜规则,但车辆合格证不具有财产属性及权利内容,不能也不应成为质押权的标的物。汽车厂商及其经销商均有义务保障消费者在购车后获得合格证。

专家认为,银行监管部门和信贷机构应严格依法规范放贷程序,加强对经销商使用汽车合格证抵押贷款行为的监管力度,定期审查经销商资信,对将合格证抵押的汽车销售企业车辆销售情况进行监控;工商部门应规范汽车经销商的购车合同细节,明确车辆销售必须具备的基本手续及经销商赔偿责任。

售后服务投诉上升,“屡修不好”消费者苦不堪言

新车到手就万事大吉了吗?售后服务跟不上烦恼更多。“同一质量问题屡修不好”“‘三包’期内免费项目收费维修”……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上述问题让消费者苦不堪言。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的调查数据显示,超过一半消费者对家用汽车售后服务不满意。24.98%的消费者表示自己的车辆在维修后存在二次返修的情况,返修的原因集中在故障没有一次性修好、故障没有彻底解除、找不到故障原因等。

天津消费者尚女士的闹心经历很有代表性。2014年9月,尚女士在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福特嘉年华轿车,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出现加大油门后车身剧烈抖动等情况,汽车销售公司认为是零件松动导致故障并进行了维修。之后几个月,该车多次出现同样问题。2015年初,尚女士所购汽车再次出现同样问题后,长安福特的技术人员才将故障彻底排除。

个别汽车经营者对属于“三包”期内免费维修的项目进行收费,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虽然大多数消费者在“三包”期内发现问题都能及时与汽车经营者联系,但汽车经营者往往以“人为损坏”“操作不当”为由,拒绝履行对消费者的免费质保义务。

吉林消协的调查显示,18.53%的被调查人表示自己曾与汽修店发生过纠纷。

专家表示,根据2015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导致合法权益受损时,经营者必须依法承担首问责任,不得推诿。对拒不履行首问责任的经营者,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罚信息。(完)

编辑:巩盼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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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汽车消费投诉热点 想说放心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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