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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杨委员:关注用药安全“守门人”队伍建设

2016年03月09日 15:19 | 作者:解艳华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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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 解艳华 ) “我国临床药学整体现状尚处于上世纪70—80年代,即开始建立对临床药学的评价体系,但临床药师的地位还未从法律和制度上得到明确。近十余年,我国临床药学发展缓步前行。”对于临床药学发展现状,柯杨委员表示担忧。

据了解,我国获取执业药师资格门槛很高,但取得资格后,执业药师在医疗机构开展药学服务的身份不明、岗位不清、责任不少、待遇不高,得不到最基本的法律保障,已经严重影响到了药师队伍的稳定。“药品在医疗机构的销售占比超过80%,但医疗机构从业的执业药师尚不足总数的10%。更令人担忧的是,近年来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数还在呈现逐年萎缩的趋势。”柯杨说。

柯杨建议,加强临床药学专业教育,将临床药学纳入学科目录。“建议在条件成熟的学校,试点设置研究生药学硕士、博士专业学位,并逐步推开。在学科分类和专业设置上,注重临床药学专业与一般药学专业的差异。”

推进设立法律法规进程,加速《药师法》立法进程,同步推进部门规章出台。柯杨说,制定《医疗机构药师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2015年连续列入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工作要点,但至今未能正式印发。在药师立法尚不完善期间,部门规章可以做出及时有效的补充。

保障药师合理薪酬待遇。“我国在推行临床药师制度时,需以医改的全局考虑。在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医务人员薪酬制度过程当中,应当将药师的待遇同医师、护士统筹考虑,明确工作职责、评估工作绩效、制定薪酬标准、体现服务价值。”柯杨认为,药师作为用药安全的“守门人”,权力和待遇得到有力保障,有效监督协助医师合理用药,将为推进“医药分开”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创造条件。


编辑:赵彦

关键词:全国政协委员 用药安全 药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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