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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婚”的老人没有浪漫只有心酸

2016年03月09日 21:34 | 作者:苑广阔 |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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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正在进行,养老依然是热议话题。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升至2.2亿,也就是说每6个人中,就有1人是老年人,且空巢老人占老年人总数的一半,单身老人数量也在增长。迫于现实的压力、子女的反对等,一些老人无奈选择“走婚”——只同居不领证。(3月8日《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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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婚”是我国部分少数民族的一种传统婚俗,在很多年轻人看来,这种婚姻形式无疑是充满浪漫,值得向往的。然而对于时下在老年人群体中流行的“走婚”,却没有丝毫浪漫可言,有的只是心酸、无奈和严重缺乏安全感。随着中国正在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所占人口比例越来越大,而在这些老年人群体中,另一半因各种原因去世的也越来越多,这些单身老人的感情生活,就成了一个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

单身老人之所以向往爱情与婚姻,一方面是因为孤独与寂寞,想通过另一半来得到精神上的慰藉;另一方面则是为了在日常生活中互相扶持、互相照顾,有搭伴养老的意味。但无论是出于哪种原因,他们的这种情感诉求都是很正常,也应该得到包括子女在内的全社会的理解与支持。但是现实却是,子女往往成了他们在寻找晚年婚姻幸福道路上最大的阻碍与羁绊,无奈之下的老人只好退而求其次,选择“走婚”,或者是“隐婚”。

儿女们反对父母再婚的理由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点:一是担心自身利益受损;二是不想承担赡养责任。有些子女总担心父母再婚以后,对方会侵占自己父母的房屋、财产等,而儿女又是父母财产的法定继承人,所以儿女们的心里实质上还是担心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还有些子女,则是担心父母再婚以后,本来自己只需赡养一个人,现在却要赡养两个人,加重了自己的经济负担。

为了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和推卸赡养责任就阻挠父母再婚,干涉父母重组家庭的权利,这不等于是以牺牲父母的幸福为代价,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吗?那些最终被迫向自己的子女妥协,选择“走婚”的老人,表面上看是两全其美了,但这种非婚同居的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旦发生了什么意外情况,就会有着这样那样的麻烦,实不足取。

老人同样有选择自己新生活的权利,有恋爱和再婚的自由,这是社会发展,时代进步的证明。作为儿女,应该对父母的选择多些宽容与理解,多为他们的晚年幸福考虑。如果仅仅是考虑到以后的财产分割以及赡养问题,儿女可以帮助老人在婚前做个财产公证或者双方签订个协议,证明再婚不影响双方子女对财产的继承,不影响之前的赡养关系,那么老人和子女就都没有了后顾之忧,这才是两全其美的好办法。(苑广阔)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走婚”老人 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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