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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兆华委员:通过“中国品牌”承载创新与创业价值的最大化

2016年03月10日 19:33 | 作者:顾意亮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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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顾意亮) 在每年的全国两会上,对于“中国制造”和“中国品牌”的呼吁每每都是倡之者多、应之者众,大家对此的期待和认识几乎是高度一致。而今次,常兆华委员再提“中国品牌”,则切入了一个全新的视角——由其承载创新与创业价值的最大化。

“当前国家以举国之力鼓励全民创新和创业,应该看到只有依靠品牌放大效应获得的以超高利润为基本特征的商业化,才是这一战略布局的核心动力和资金源泉。” 常兆华认为品牌建设是打造创新与创业价值链中最举足轻重的一环,也是最终体现与实现创新和创业最大价值的不二法宝。只是,遗憾的是,由于中国企业惯常于靠压缩成本取胜,有一种得微利即心安的心态,长期忽略品牌建设,更没有一种靠品牌制胜的战略规划和为此长期付出的思想意识。

在常兆华看来,当前,一方面,中国企业研发投入和自主创新能力日益增强,企业国际化程度不断提升;另一面,国内全生产要素成本大幅增加。如果再没有依靠品牌效应获得的超高利润回报,中国企业就难以在竞争日益激烈化的国际市场环境中取胜。“尤为重要的是,国家在鼓励创新与创业方面出台了大量的政策并为此不断投入巨额资金,但如果没有一个实现创新与创业价值最大化的长期战略布局和在创新与创业全价值链各个重要节点上的系统性优化投入,众多的创新与创业活动就会面临功亏一篑和难以为继的境况。”

有鉴于此,常委员建议要将中国企业的品牌建设,尤其是国际化品牌建设,纳入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范畴并进行必要的顶层设计,结合各个行业的自身特点和中国企业的现实状况制定适合企业的国际化品牌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针对品牌建设的各项相关政策与服务体系。

他提出了一个建立中国企业国际化品牌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的构想,即参考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功能和模式并复制其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参与引导的发展模式,高强度支持一批有条件、有意愿的中国高科技中小企业从事高质量的国际化品牌建设和推介活动。

“当然,还有些建议,之前有委员讲过了,但我还是要再讲,大概也不止三遍了。”常委员希望在强化全社会尊崇优秀品牌和认可品牌价值意识的同时,大力加强知名品牌的法律保护措施和执法力度,以超高压的态势打击假冒伪劣仿骗虚等行为,杜绝品牌保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严究的现象,为优秀品牌创造一个优良的市场环境,培育和维护中国企业在国内外的品牌形象。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国两会 常兆华委员 创新 创业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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