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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界别委员讨论慈善法草案 “大慈善”呼唤“小细节”

2016年03月10日 23:14 | 作者:王卓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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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王卓)“昨天预约的企业家一个一个先来说。”3月9日,民建界别第7小组委员们讨论慈善法草案,因为界别中多位热衷慈善事业的企业家,也因为民建中央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的良好发展,委员们的发言热情很高涨。

“我们如今这么多的公益、慈善机构,需要一个系统的法律来规范和引导。”李晓林委员从慈善法的必要性说起,“我关注的几个方面,包括对互联网募捐的表述和规范、公募资质、所得税减免、违法惩处、细则规范等问题。”

“我们思源工程就遇到过个事情,在广西有人私刻我们的公章,进行募捐诈骗。像这样的问题法律里没有明确给出惩处的体现。我希望能有细则出来。“李晓林委员接着说了他关注的所得税优惠问题,“税收优惠应该更明确一些,给做慈善的企业更多实际鼓励。”

“我也同意晓林委员的建议,个人、组织捐赠意愿的提升,一方面与捐赠自觉、文化有关,另一方面一定离不开税收优惠的鼓励。”李修松委员同样提出细化、明确化的建议。

“公募基金要弱化审批,但强化服务与事中事后的监管,不能让公募负责人疲于应付考试准入资质考核。理念要有,细则也要有。”“国家对扶贫济困行为实施的优惠政策,也没有实施细则,解释条文就很困难。”“法律本身已经很全面,但我们也同样需要配套政策、细则出台。”……钱学明、周汉民、宁崇瑞委员的发言,也是一致“呼唤”慈善法细则。

“不同的慈善组织团体需要与之匹配的监管能力,这方面也要细化……慈善法的制定,也是我们深化依法治国理念的一个体现。制定一部好法也是执行的基础。我们需要一个更加细化、逻辑严谨的法律,为慈善事业的蓬勃繁荣打造一个好环境!”讨论的最后,张皎委员建议并提出希望。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国两会 民建界别委员 慈善法草案 慈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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