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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民营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

2016年03月13日 17:37 | 作者:南方日报评论员 |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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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推进,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更加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讨论会上,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指出“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深入阐述了中央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并且特别强调要“让民营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紧密联系非公经济发展实际,既让广大民营企业从政策中感受到“三个没有变”,又为各地区各部门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路径,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

“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确立的一项大政方针。”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发展起来的,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长期实践中探索出来的重要经济发展方式。党的十八大在“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重要方针。回顾中央关于非公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以及非公经济的成长发展史,可以深刻体会到两点:一是我们党在发展非公经济问题上的立场始终坚定不移,二是我国非公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离不开党和国家“毫不动摇”的方针政策支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非公经济发展,接连出台了一系列扩大非公企业市场准入、平等发展的改革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五中全会强调,要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这些关于非公经济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再次雄辩地证明“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

编辑: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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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营企业 三个没有变 非公有制经济 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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