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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县委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意见》

2016年04月01日 14:47 | 作者:雷兵能 | 来源:四川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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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中共泸县县委还出台了《中共泸县县委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了政协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内容,规范了政协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形式,完善了政协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机制。在完善政协协商机制方面,提出将协商成果办理纳入县委、县政府目标管理,有关部门对协商成果的办理情况原则上应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在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方面,提出县政协常委会议对党政部门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要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党政部门班子的考核评价。在完善参政议政机制方面,提出政协提案、调研报告的办理落实情况,由县政府每年集中向政协会议通报。同时,《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切实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等。

编辑:薛鑫

关键词:泸县县委 人民政协工作 政协协商 民主监督 参政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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