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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号段成诈骗帮凶倒逼监管升级

2016年04月05日 15:46 | 作者:史洪举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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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视报道,近年来,市面和网络上出现了一批170、171号段的手机号码,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号码不用出示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就可以买到,让电信诈骗分子有了可乘之机。北京市马甸邮币卡市场二楼有不少出售手机卡号的商铺,记者随即选择其中一家询问是否有170号段手机卡号出售,女店主拿出一沓并介绍话费价格,当记者询问是否需要身份证时,她爽快地表示不需要。据记者观察,其他店铺也都不需要身份证即可购买此号段手机卡。

2015年以来,运营商加大了电信实名制落实力度,如在一定期限内未实名登记的用户,将限制其使用相应服务。该措施很大程度地减少了非实名制的用户数量,压缩了不法分子的生存空间。遗憾的是,最近出现的无需实名登记即可买到的170,171手机号段,加剧了打击电信诈骗,挽回受害者损失的难度。其警示有关部门,打击电信诈骗,必须全面落实电信实名制度,彻底堵住漏洞,尤其须提高运营商监管不力的违法成本。

据了解,2013年12月26日,工信部审批通过了虚拟运营商170专属号段,并逐步投入市场使用。但由于和传统的基础运营商之间是租用关系,虚拟运营商对170、171号段的监管极其薄弱。因此,此号段逐渐沦为电信诈骗分子的首选。据介绍,恶意诈骗短信中,有近44%的短信都来自170号段,有仅三分之一的诈骗电话来自170号段。

可以说,在遏制电信诈骗方面,也存在木桶效应现象。即手机实名制落实不到位的号段,必将成为电信诈骗的首要选择,并决定着打击电信诈骗的成效。当实名制在170等虚拟号段沦为一纸空文时,其他号段的实名制做的再好也无济于事,之前取得的成绩也将功亏一篑。

对此,监管不力的运营商显然应承担主要责任。关于手机用户实名登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以及《电信条例》、《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中均有明确规定。尤其是《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更对实名登记进行了详细明确的规范。上述规定显然要求全部运营商予以执行,没有免除虚拟运营商的责任。

但虚拟运营商之所以成为沦陷之地,说明该规定尚存在不足之处。如其仅要求运营商应落实实名登记,却未明确对违规者的惩戒措施。违法后果不明甚至是没有违法后果,加上同行之间相互竞争带来的营销压力,网络销售的便捷,投机者自然会对实名登记弃之不顾,向未提供身份信息者出售号码,以此增加业绩。正是这一漏洞,让部分号段成了木桶效用中最短的那块木板,导致猖獗的电信诈骗难以遏制。

按现有技术手段和管理水平,全面落实电信用户实名登记并不难。无论是营业厅直接销售还是通过代理商销售,还是通过虚拟运营商销售,都可以对购买者进行实名登记。尴尬之处在于部分运营商只有营收的动力,没有落实实名制的压力。

因此,有必要完善监管措施,大幅度提高违规运营商的违法成本,不仅应对不严格落实者给予高额罚款,还应要求其承担对受害者的赔偿责任。如果运营商不能提供用于诈骗的手机号码的使用者身份信息,就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该规定并不悖逆法理和常识,明知购买者未提供身份信息仍向其销售手机号,显然应意识到由此带来的不可控后果。这样以来,不怕还有哪个运营商敢冒如此大风险视实名登记为无物。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特殊号段 电信诈骗 电信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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