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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汉祥:应急公务车不能成为应“私”公务车

2016年04月18日 09:48 | 作者:杨汉祥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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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笔者在基层几个单位调研时了解到,这些单位在公车改革中,按规定给一些从事特殊工种的部门及其人员保留了少量的应急公务用车。然而这些单位里一部分享受了“车补”的公职人员为了给自己省钱,凡逢到因公外出时,仍然私下里违规动用应急公务用车,弄得这些车辆的驾驶员烦不胜烦,单位应急公务车辆费用也一直居高不下。据了解,类似情况在其他地方的一些单位也有存在,许多应急公务用车成了少数人的“福利车”、“私家车”。

公职人员通过公车改革享受了“车补”待遇后,除了远距离因公出差外,一般在当地因公外岀用车都必须自付费用。如果此时仍随意使用公车,不仅有悖于公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而且也是一种损公肥私的行为,任其下去,单位保留的应急公务车辆成了应“私”车辆,单位的车辆费用会有増无减,从而给国家与集体造成新的浪费。另外,这样失去了公车改革的意义,单位的风气、公职人员的形象也会因此而受到损坏。

公车改革后,有些单位根据一些特殊工种需要暂时保留少量的应急公务用车并非不可,关键是必须严加管理、规范使用。对已经享受“车补”待遇的公职人员要加强“决不违规使用公车”的思想教育,制定一套严格管理与使用应急公务车的制度与审批程序,并经常组织这方面的监督检查,对违规动用应急公务用车的行为严肃处理,真正促使广大公职人员不愿、不能也不敢违规使用应急公务车辆。

(作者系农工党党员,单位为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卫生监督所)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杨汉祥 应急公务车 公务车 公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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