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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双井、国贸等地作案 一个月连抢5名单身女

2016年05月24日 16:39 |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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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双井、国贸等地作案 一个月连抢5名单身女

上午,杨某当庭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摄/记者 曹博远

法制晚报讯(记者 唐宁)一个月内,连续在双花园、双井、国贸、复兴路和富力中心五处繁华地段抢劫单身女子,其中三起还是持刀抢劫。今天上午,云南籍男子杨某因涉嫌抢劫罪,在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受审。他交待自己抢劫的原因,是来京后找不到活儿干,失去经济来源便铤而走险。

公诉机关认为杨某犯罪情节较重,建议量刑在11年至13年,并处罚金。该案未当庭宣判。

检方指控

5次作案共抢得现金5390元

据检方介绍,时年22岁的云南籍男子杨某,于2015年11月5日9时许,在北京市朝阳区双花园公交站东侧工商银行,在29岁北京籍受害女子罗某某从银行ATM机取出钱款后,持刀抢劫罗某某500元。

同年11月11日7时许,杨某在北京市朝阳区双井北里2号楼底商工商银行ATM机取款处,在27岁湖北籍女子冯某某取出钱款后,持刀抢劫被害人冯某某600元。

11月18日6时30分许,杨某在北京市朝阳区双井世桥国贸公寓南侧工商银行ATM机处,在被害人王某(女,21岁,北京市人)从ATM机取出钱款后,强行夺取王某300元及工商银行储蓄卡一张。

11月24日10时53分许,杨某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0号工商银行ATM机处,趁被害人翟某某(女,21岁,河南省人)从银行ATM机取出的钱款之机,以暴力方式强行夺取翟某某人民币1000元。

12月3日6时10分许,杨某在北京市朝阳区富力中心北侧工商银行ATM机处,持刀劫取被害人陈某某(女,45岁,北京市人)2990元,并致其左腕软组织挫伤。

证人证言

从ATM机取钱后被拽住抢劫

2015年11月18日早上6时30分,21岁的中华女子学院大四女生王某在朝阳区双井世桥国贸公寓南侧工商银行ATM机处取钱,当王某准备取钱时,发现在她的身后一台ATM机处有一名身穿蓝色上衣的男子也在那里取钱。王某说她当时很害怕,只取了300元,后准备离开,男子就跟在身后。

王某说当时她就往外跑,男子跑上来拽着她的胳膊和衣服,男子对王某说让她把钱给他,王某说钱在口袋里,让他自己拿。男子便从自己的上衣左侧口袋内将300元钱和一张工行卡和王某的学生证拿了出来,随后男子一边拽着她的胳膊,一边低头看银行卡,王某担心男子会威胁她将银行卡中的钱取出来,就编了一个假的银行卡密码告诉对方,王某趁机挣脱开男子从银行中跑了出去。

另外四名被抢女子中的三人称,男子在抢劫时,对她们掏出了一把匕首。

庭审现场

哭求法庭不要把判决书送到家里

今天上午,身材瘦小、皮肤黝黑的杨某在法警的押解下走进法庭。庭审时,他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法官问他为什么要去抢劫,杨某交代刚来北京,一开始找了一份活儿,但后来干了几天,有人告诉他没活儿了。杨某称,当时又累又困还又饿,身上没有钱,所以就干起了抢劫的事。

公诉人向杨某宣读了指控犯罪事实及罪名,杨某并未有任何质疑。他说拿着抢来的钱去吃了顿饭,然后去一家小旅店内睡了一觉,其他的还没花。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犯下五起抢劫案,其中三起还有具有持刀情节,犯罪情节较重,建议量刑在11年至13年,并处罚金。听到对自己的量刑后,杨某一改冷静的态度,默默地哭了起来。他在最后的陈述阶段,抹着泪向法庭请求,希望不要把判决书送到家里,“爸妈身体不好”。

该案未当庭宣判。

文/记者 唐宁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一个月连抢5名单身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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