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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生二胎丈夫请陪护假遭拒 单位称未收到新政策文件

2016年06月08日 16:22 | 来源: 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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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曾先生符合新规 单位应无条件执行

今(7)日下午,四川新闻网记者就此联系了达州市卫计委,据达州市卫计委计划生育指导科邱科长介绍,今年1月22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明确四川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四川取消原来的晚婚晚育假。同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新条例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这里的夫妻包括再婚夫妻。虽然曾先生和妻子再婚前各有一个孩子,但他们重新组合家庭后,仍然有生育两个孩子的权利,他们再婚后生育第一个孩子,当然也就享受上述的生育假和护理假。”

据邱科长介绍,《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从颁布之日起,已经在各大网站公布,不需要逐一向各个单位下发文件通知。“《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四川省地方性法规,从颁布之日起各单位应无条件执行。如有疑问,单位和个人可以上网查询,或拨打12356阳光计生热线和向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咨询。

律师:单位已涉嫌侵犯职工权利 可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四川法之缘律师事务所律师唐隆茂认为:新修订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以及户籍在本省而离开本省行政区域的公民”。结合曾先生实际情况依法应适用本条例。

同时,用人单位未批其护理假的行为已涉嫌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四)款“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之规定 ,曾先生要求休假未准的情形属于劳动争议,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提请仲裁。

编辑:王沥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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