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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为社会组织松绑?

洛阳市政协聚焦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2016年09月20日 10:27 | 作者:马惠敏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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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洛阳9月20日电 “应对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制定不同的准入条件,实行分层分类管理。例如,基层社区里的文化活动、公益培训组织、居民互助组织、兴趣爱好组织等,可经社区审核批准成立,并简化审批程序。”8月16日,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协召开的“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双月协商座谈会上,市政协常委、政协智库专家刘红旗建议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

会议召开前,市政协组织委员们开展了专题调研,了解到洛阳市目前共有社会组织3263家,其中社团1096家、民办非企业2167家,年均增长超过18%。这些社会组织作为协助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有效载体,在提高全市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水平、实现共享发展上发挥了作用。但对照中办、国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还存在发展规模小、功能不健全、认知度不高、规范管理不完善等问题。

对此,参加座谈会的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民主党派代表、工商联代表就社会组织骨干人才联系培养、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民办非企业单位扶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等积极建言献策。

“目前我市规定社会组织注册有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的要求。”据市政协常委、民盟洛阳市委驻会副主委许留霞介绍,“在其他一些城市,如南京市将注册资金额度减少为5000元,广州市为1元,山东滨州市实现了无资金注册。”这些举措都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因此她建议洛阳市减少或取消社会组织注册资金。

在政策扶持方面,市政协常委、洛阳理工学院副教授梁红卫建议“尽快出台促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的政策,明确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的资金来源、管理模式、功能作用等,明确定位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市政协常委、农工党洛阳市委驻会副主委刘宏平则认为应该出台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扶持政策。

社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保持健康有序的正确方向十分重要。“要切实加强党组织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市政协委员任中华建言“政府对社会组织既要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积极培育扶持,又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尤其要严格规范社会组织的涉外活动,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也是落实新发展理念、顺应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新期待的迫切需要。”听了委员们的发言,市政协主席刘应安表示围绕这一主题市政协将积极主动加强与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真正使意见和建议开花结果。(马惠敏)

编辑:薛鑫

关键词:洛阳市政协 创新社会组织管理 双月协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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