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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如何在生态环境问题中突围?

——农工党中央第十一届中国生态健康论坛小记

2016年09月30日 09:10 | 作者:谢靓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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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宝库。长江经济带更是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区域,覆盖11个省市,人口和经济总量均超过全国的40%,生态地位重要、综合实力较强、发展潜力巨大。因此,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不仅事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而且对于世界经济的全球化态势都将产生重大影响。


9月25日,农工党中央主办的第十一届中国生态健康论坛在四川省攀枝花市召开,主题是“绿色发展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正是在这个9月,中共中央正式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这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纲领性文件,一直致力于促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农工党在《纲要》发布之际举办此次论坛,可谓适时、适地、适题。

长江经济带覆盖沿岸11个省市,人口和生产总值均超过全国的40%,其重要战略地位不言而喻。但现在,缺乏生态环保刚性约束使得长江生态系统岌岌可危,尽管长江沿岸省市为此作出了努力,可高强度的开发利用仍可能让长江不堪重负。为此,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绿色发展的理念,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对长江经济带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只有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才能实现可持续的发展,这是与会专家学者的共同期许。围绕长江经济带建设如何平衡“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大家贡献了许多真知灼见。

污染源头在“内”不在“外”

长江经济带面临的生态挑战到底有多严峻?论坛上,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说:“长江经济带9省市水土流失面积超过25%,70%以上城市出现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沿岸重化工业高密度布局,有些港口工程已严重阻碍河道行洪。”在王金南看来,当前对长江的饮用水、港口航运、资源能源等索取持续增加,修复明显不足。他建议分区保护,各有侧重,上游重点加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中游重点保护水生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下游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严格控制城镇周边生态空间占用。

和王金南一样,华东师范大学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曾刚也认为长江的污染源头在“内”不在“外”。他建议制定有约束力的生态功能区划,科学核定不同河段、不同区域水环境和水生态功能,他还呼吁“下游拦湖修坝要慎重!”谈及长江的水利工程,做过多年研究的清华大学水利系教授周建军认为,当前应当把“修复”放在压倒性位置,重点是降低工程影响。“上游的大型水电站要按水资源优先的原则来调度,同时还要修复下游河流的流量,减少淤积和污染囤积。”

论坛上,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郑丙辉用大量图表数据揭示了长江中游大型通江湖泊遭遇的富营养化、泥沙淤积等污染困境。他说,长江经济带建设背景下,通江湖泊湿地的面积、植被、物种多样性面临更多不确定因素。他建议启动洞庭湖、鄱阳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占用天然湿地。对此,北京师范大学水科学研究院院长许新宜认为,我们应首先厘清江河湖泊的生态准则是什么,才能对治理长江上游的生态和中下游的环境污染问题有更清醒的认识。

破解“九龙治水”难题

实现长江经济带的绿色发展,不仅需要转变发展模式,从技术层面对长江生态系统进行修复和保护,更需要从体制机制层面建立更完善的保障,对此,与会专家学者有着一致的认知。

代表全国政协社法委驻会副主任吕忠梅发言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陈虹提出了长江流域立法构想。当前,我国已经有了环境保护法和一系列涉水的法律,为什么还要建立一部长江流域法?对此,陈虹的解释是:作为母亲河,长江开发与生态保护矛盾尖锐,尤其当前长江经济带开发是“九龙治水”,多种利益交织,法律关系复杂,更需要以法治为保障。陈虹说,立法要解决开发利用与保护、流域与区域以及制度传承与制度创新等问题,真正实现共抓大保护。

“九龙治水”的问题还在于上下游污染协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权责落实与激励机制尚不完善,对此,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研究员刘桂环提出建立长江流域跨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构想。她建议由中央政府组建长江流域跨省生态保护补偿委员会,通过委员会明确及协调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各省份的权责关系,实施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论坛上,四川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专委会副主任夏华祥还呼吁以横断山地为中心,构建长江上游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创新发展区,他说,这样有利于统筹整个长江上游区域内各类资源的开发利用,从国家战略层面进行功能划分,实现协同发展。

编辑:薛鑫

关键词:农工党中央 第十一届中国生态健康论坛 长江经济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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