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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白开水” 明码标价就合法吗

2016年10月09日 15:06 | 作者:罗瑞明 |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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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陈先生和朋友一行8人来到江苏南通如皋一家名为“食在皋”的餐厅。就餐后结账,4杯白开水收了40元。对此,当地物价部门人士称,餐饮收费由市场自行调节,但须明码标价或提前告知消费者,否则即涉嫌价格欺诈。当地消协已关注此事。(10月8日《现代快报》)

且不说10元一杯的白开水是否有事前告知,假使明码标价,如此不合理的价格难道就算是合法?按此说法,只要是明码标价,再低的成本收取天价费用也合理。那么,明码标价提供一根牙签收费100元是否也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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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白开水的成本至多不会超过一角钱,在不少餐馆和咖啡厅都是免费提供,有谁会想到喝一杯白开水还要收10元呢?固然,餐馆收费由市场自行调节,但是标价也应有个度,不能随心所欲,价格与价值要大体相符。在此问题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价格法》也明确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可见明码标价合法是有前提的,要受到相应的约束。

现实中,打着明码标价的幌子侵犯消费者利益的现象并不少。有的在字眼上做文章,将“只”当“斤”来结算,如“天价虾”;有的将人工饲养当野生卖,如“天价鳇鱼”事件等;更有商家把价格标在不显眼之处,让人容易忽视。对他们来说,似乎有了明码标价就可以乱喊乱叫价。而一些监督部门也视明码标价的“天价”为正常,在此明码标价极易成为欺诈的绿色通道。

诚然,明码标价是抵制欺诈行为的通常做法,你标出的价格高,消费者可以另选它处,让高价和“天价”没有市场。但如果消费者没有刻意地关注标价,先吃完后结账,岂不是让欺诈行为得逞?尤其是按照习惯思维,白开水属于免费范围,很容易让人忽视,岂不是更易落入价格欺诈的陷阱?

市场调节有它的规则,放开价格并非是可以乱开价,否则,市场调节就将无序,各种“天价”就难以杜绝,最终损害每个消费者的利益。因而,监督部门不能做甩手掌柜,应进行跟踪调查,对带有欺诈性质的价格应予以严肃查处。尤其是要对一些免费类消耗品要进行规范,不然,“天价白开水”之后,也许“天价纸巾”、“天价牙签”亦将步其后尘。(罗瑞明)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天价白开水 白开水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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