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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辩:驾驶员和车辆资质成为深圳网约车新政焦点

2016年11月07日 11:03 | 来源: 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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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二

网约车驾驶员必须是深户或常住居民吗?

正方:可保证驾驶员来源和成分相对可靠

反方:这一地域限制有排外之感

征求意见稿对于网约车驾驶员拟要求:具有深圳户籍或者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3年以上驾龄,无交通肇事、危险驾驶、酒驾和吸毒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参加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合格。对这些规定,大部分人予以支持,但也有人认为第一条限制有排外之感。

听证代表陈鹏说,规定网约车驾驶员需具有深圳户籍或居住证,不仅可以保证驾驶员来源和成分相对可靠,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也可有效追溯。“相对北京、上海,深圳的政策已经很宽松了,毕竟取得居住证还是比较简单。”听证代表刘鹏程说。但也有一部分人认为,只对驾驶员是否有严重违法前科、酒驾毒驾记录和驾龄等进行资格审核即可,户籍不应限制,毕竟出租车司机的深户比例也不高。“这个要求有点地域限制,有排外之感。”听证代表张瑶说。

此外,针对征求意见稿提出的为网约车设置2年过渡期的政策安排,各方也有较大争议。部分人认为,不应设置过渡期,但另一部分人觉得,要给时间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存量网约车退出市场需要时间,不符合标准的网约车司机也需要时间寻找其他生存方式,法规还是要以人为本。”听证代表黄仙凤认为,要避免政策刚性落地给市民出行带来的不便。还有不少人则提出,2年过渡期过长,4个月到半年较合适。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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