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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家暴需做好证据搜集 9旬老母申请保护令被驳回

2016年11月15日 10:51 | 来源: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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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日,我国《反家暴法》正式开始实施,其中规定,遭受家庭暴力者可不依附案件独立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记者从南京中院了解到,到目前为止,南京法院系统已经受理了55件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做出裁定的数量为31件。法官提醒,法院在审查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时会仔细审查证据。目前,南京中院已经与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联合制定了细则。广大市民一方面应对家庭暴力做好证据搜集工作,同时也不要滥用申请保护令的权利。

通讯员 中苑 扬子晚报记者 罗双江

9旬老太申请保护令被法院驳回

今年4月8日,95岁的申请人颜某向秦淮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她说,儿子梁某于今年4月7日擅闯自己住宅,砸坏大门,对她进行威胁和恐吓。自己年事已高,请求法院签发人身保护令,保护自己人身安全,并要求梁某限期搬出自己房屋。法院收到案件后,立即通知梁某去谈话。

梁某称,父亲早年过世,自2015年9月起,六个兄妹商议按月轮流照顾母亲颜某。4月7日轮到梁某上门照顾时,母亲颜某突然向梁某表示以后希望大姐一人照顾,梁某准备离开时,发现大门、书房等门锁被换,意识到是在母亲家的大姐和小弟一起挑唆母亲排挤自己,一时来气与在场小弟发生肢体冲突。在扭打过程中,站在小弟背后的母亲颜某被撞倒跌坐在地。经法院核实,事实确如梁某所说,颜某受伤纯属意外。据此,法院裁定驳回颜某的申请。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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