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闻>天下 天下

中国对拉美和加勒比政策文件(全文)

2016年11月24日 10:36 | 来源:新华社
分享到: 

(七)农业合作

鼓励双方企业积极开展农产品贸易活动,推动中拉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人员培训等领域交流合作,深化双方在家畜家禽养殖、林业、渔业和水产养殖等领域合作,共同促进粮食安全。完善并继续建设农业技术示范项目,推广现代农业技术开发和示范,提高双方农业技术创新、农业生产加工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完善双边农业信息交流与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中拉农业合作专项资金作用,鼓励开展更多农业合作项目。

(八)科技创新

积极探讨扩大中拉在信息产业、民用航空、民用核能、新能源等高技术领域合作。共建更多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或高新科技园区,支持双方创新型企业和研究机构开展交流合作,促进联合研发。鼓励双方科技人才对话交流,支持更多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开展短期科研工作。

(九)航天合作

积极探讨中拉在通信和遥感卫星、卫星数据应用、航天基础设施、航天教育培训等领域合作,共同推进空间技术在防灾减灾、农林监测、气候变化等领域的应用,充分发挥空间技术对拉美和加勒比各国科技和工业发展的带动作用,促进科技、经济等领域持续发展。

(十)海洋合作

积极探索中拉在海洋科技、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气候变化、海洋防灾减灾等领域合作,因地制宜开展海洋经济开发,促进中拉海洋事业的发展。

(十一)海关、质检合作

加强双方海关、质检部门交流与磋商,促进贸易安全与便利,保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推动同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执行或谈签海关行政互助、动植物产品检疫准入等合作文件,积极开展海关执法、贸易便利化、能力建设、货物贸易统计和动植物检验检疫、标准化领域的合作交流。

(十二)贸易投资促进机构和商协会的合作

中方将深化同拉美和加勒比国家贸易投资促进机构和商协会的合作,利用有关双边和整体合作机制性平台,推动中拉企业界交流,实现合作共赢。

(十三)经济技术援助

在充分尊重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意愿基础上,根据中国自身财力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继续向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提供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的经济技术援助,并根据拉美和加勒比国家需求,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逐步增加援助规模,创新援助模式,重点用于人力资源开发、发展规划、经济政策咨询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和粮食安全、减贫、气候变化以及人道主义援助等领域。

三、 社会领域

(一)社会治理与社会发展

中方愿同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就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开展交流合作,分享、借鉴治理经验,共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制化和精细化水平,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和国家长治久安。

进一步推进中拉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社会发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加强政策分享,推动和实现双方在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和城乡困难群体提供服务和救助等领域的务实合作。

(二)环保、气候变化与减灾合作

进一步发展和巩固中拉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其他相关机制下的合作,积极推动双方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磋商、交流和相关项目合作。深化双方在水资源规划与利用、生态系统保护、河湖治理、减灾救灾、沙棘种植等领域的政策对话、信息分享、经验交流、能力建设和技术合作,推动双方建立相关部门多边和双边定期会晤机制。

(三)减贫合作

推动中拉在减少贫困、消除饥饿、缩小贫富差距等领域开展对话和交流,分享贫困识别等方面的信息,共享精准扶贫经验。开展技术合作,加强减贫能力建设,促进双方制定有利于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的经济和社会政策。鼓励和支持双方相关部门高层互访,适时举办中拉减贫和发展论坛。

(四)卫生合作

在疾病控制、地区或全球流行性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方面扩大交流与合作。中方将继续帮助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培训医疗人员、改善医疗设施,向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派遣医疗队,愿在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方面向拉方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编辑:秦云

关键词:中国 拉美 加勒比 政策文件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