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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拉美和加勒比政策文件(全文)

2016年11月24日 10:36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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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人文领域

(一)文化、体育交流合作

保持中拉文化主管部门经常性对话,推动文化高层交往,实施双方签订的文化合作协定和相关执行计划。鼓励并支持双方选派高水平文化团组和艺术家作品参加各自举办的国际性艺术节和视觉艺术展览。积极开展中拉文明对话,支持在中国和拉美和加勒比国家举办“文化交流年”活动。鼓励在保护文化遗产以及打击盗窃、盗掘、文化财产非法出入境等方面开展合作。

加强双方体育交流和务实合作,鼓励互派运动员参加各类体育赛事,建设更多高水平体育中心。在双方优势项目上交流经验,共同提高运动水平。

(二)教育和人力资源培训

促进中拉教育领域交流、流动性研究项目以及教育部门和教育机构间合作。鼓励和支持汉语、英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等语言人才培养,支持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推广汉语教学,继续推动孔子学院、孔子课堂建设和发展。加强人力资源开发、能力建设和各领域合作,增加向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提供政府奖学金名额。积极开展职业教育交流合作。

(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交流合作

加强中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对话与合作,鼓励商签广播影视双边协议。鼓励开展节目交流与联合制作、互相参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节展、加强人员交流、开展媒体技术和产业合作。支持双方互派常驻记者,开展联合采访、互换新闻和人员培训。鼓励双方有实力、有影响的网络媒体在门户网站开发、新媒体能力建设等方面加强合作。鼓励双方出版界开展合作,探索实施中拉思想文化经典互译工程,翻译出版更多经典作品。

(四)旅游合作

鼓励中拉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相互推介旅游资源和产品,扩大旅游合作。探讨出台更多促进双向旅游的便利化政策,支持双方航空主管部门探讨更多直航。加强双方消费者保护部门间对话与合作,重点保护国际旅客的消费者权利。

(五)学术和智库交流

积极支持中拉学术研究机构和智库开展课题研究、学术交流、研讨会、著作出版等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鼓励双方高校开展合作研究。

(六)民间交往

鼓励中拉民间交往,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友好交流和公益活动。推动双方政府青年机构和青年组织交往,继续实施“未来之桥”中拉青年领导人千人培训计划和拉美青年干部研修项目。深化双方妇女组织间友好合作,共同促进性别平等和增强妇女权能。鼓励双方社会力量在基层社区防灾减灾、健康促进、生计发展等领域开展合作,提升当地社区抵御灾害和综合发展的能力。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支持国内人道救援组织开展国际紧急救援行动。

(七)领事合作

加强和扩大中拉领事部门交流合作,用好领事磋商机制,切实维护中拉在对方国家企业和公民的安全与合法权益。积极支持便利双方人员往来的制度性安排。

五、 国际协作

(一)国际政治事务

推动中拉深化在联合国等国际机构和其他国际场合的交流合作,就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保持沟通协调,推动多极化和国际关系民主化,提高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发言权,维护双方和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

(二)全球经济治理

加强中拉在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国际清算银行、金融稳定理事会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等国际经济金融组织和机制中的协调配合,推动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谈判进程,促进建立均衡、共赢、包容发展的多边贸易体制,推动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呼吁国际社会继续推动全球经济治理改革,健全和完善全球经济金融规则,进一步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和治理结构改革,支持世界银行按照各方达成一致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推进股权审议,增加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推动全球金融安全网建设,提升全球应对系统性冲击的能力,加强对全球和区域系统性风险的监测和预防。

编辑:秦云

关键词:中国 拉美 加勒比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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