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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车社区”清理:70辆房车将暂存停车场

2016年11月28日 12:55 |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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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

房车将被暂时放置在

昌平一停车场

11月27日下午,在房车间的过道上,锐来客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的贺姓负责人拿着本子在挨家挨户通知,不时有房车住户团团围住贺总要求给一个说法。他告诉住户,有关部门和公司会调车来把营地的房车拖走,“三天之内必须清走。”

面对住户对于房车如何安置的提问,贺总称,接下来有关部门会将营地上所有的房车拖至昌平区阳坊附近的一个停车场内,至于是哪个停车场他还不清楚,等了解后会告知住户具体的地址。

贺总称,把房车拖到指定的停车场后,会将这些房车存放起来,而且有人帮忙看管,而后续如停车费等问题要等到房车挪走存放之后再进行协商。

而住户已缴纳的剩余水电费,贺总表示可以找专门负责水电费的物业负责人退还。

随后,北青报记者以房车住户的身份来到百旺种植园的一间办公室。据贺总介绍,正对着门坐着的男士是种植园的负责人李总。李总称,之所以昨天暂时断水断电,是因为房车营地目前正在拆除供电设备,“不把电断了,要是出事了怎么办?”

在办公室里,北青报记者看到了一份种植园和锐来客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签订的菜地认养合同。种植园负责人李总称,锐来客公司和他们签的是菜地认养协议,“上面没有提到一个车字,要是想继续在这片地上种东西没问题,只要把车挪开就行了。”此时,旁边另外一名种植园的工作人员补充道:“这里的房车变成车房,它改变土地性质了,这是最大的问题。”

律师观点

房车长期固定涉嫌违建

公司应退还部分费用

在营地70余辆房车中,常住用户超过30户,住户对北青报记者表示,自己住了三四年的房车突然被定义为“违法建筑”比较难以接受。对此,北青报记者咨询了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常莎律师,常莎表示,房车属于动产,与我国法律规定的不动产建筑物,性质上有区别,本身并不属于违建。但“如果房车已经失去车辆本身可以移动的属性,被长期固定在某处,则有可能被认定为违建”。

在房车营地,百旺苑园区工作人员曾表示房车公司安放房车之举属于改变了土地性质。

此前采访中,住户曾向北青报记者提供了房车买卖合同和菜地认养协议,而对于此次园区限令住户期限内搬离,常莎律师认为,房车买卖及菜地认养本身都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但如果合同双方,打着房车买卖及菜地认养的名义,实际进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房车长期停放居住行为,则住户与公司间的合同,因涉嫌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而无效。”而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常莎认为,双方应当恢复至合同签订前的状态,“公司应扣除实际已发生费用后,退还住户交纳的相关费用,住户也应将房车退还给公司。如住户不愿退还车辆,公司在退还费用时可将车辆费用扣除。”

有住户对北青报记者表示,后续将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常莎表示,住户与房车公司间的合同实际上违反了法律法规,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住户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手段要求房车企业退还已支付但尚未发生的费用。(文中张娜、张典、蒋清莲均为化名)文/本报记者 郭琳琳 黄筱菁 摄影/本报记者 郭琳琳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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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车 住户 记者 定居 社区 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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