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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加快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6年11月28日 11:15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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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青岛市政协副主席,青岛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王修林:建立完善食用农产品全程无缝监管体系

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全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食品抽检合格率升至96.8%,但仍有53%的公众认为政府监管不到位或不作为,两者巨大反差的原因主要在于监管仍有较大缝隙。建立无缝衔接的监管体系,关键在于理顺生产经营供给侧与监管供给侧之间的关系。对此,建议:

一、 大幅提升个体农户组织化规模化水平。实践证明,生产经营标准化是食用农产品安全的保障源头,也是价适质优产品的基础,但需以个体农户组织化规模化为基本前提。因此,需大力扶持推广“公司+农户”、“基地+农户”、“合作社+农户”等组织模式。

二、 加大对一级批发市场建设的扶持力度。一级批发市场安全管理责任具有公共服务属性,各级政府应加大扶持力度,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通过一级批发市场严把食用农产品准入门槛,倒逼“产前”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 进一步整合部门信息资源和监管职能。整合食药、农业、工商、质检、检验检疫等部门监测数据资源,建立跨部门共享共用和跨地区互联互通的全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同时,鼓励探索食药和农业部门综合执法、合署办公等职能合一的工作模式。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一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奇:适应产业集群发展推进食药监管模块化

顺应城镇化建设和资源集约化使用的趋势,大力鼓励、引导、支持各地区发展食药产业园区,建立集原料成品交易、生产、储运于一体的产业集群,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建议:

一、 创新与产业集群化发展相配套的监管机制。借鉴保税区监管机制,重点把控两头,入区、出区严格把控,减少重复检测和监管,提高效率;推动园区内标准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区内产业链共检机制,打造食品产地品牌效应。

二、 完善与产业集群化发展相符合的配套服务。鼓励发展第三方研发、检测中心,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技术和检测的配套保障;鼓励信息化建设,对行业本身和上下游资源信息进行整合,通过集中交易、统一仓储、集合物流,减少产品质量和安全风险,提升监管效应。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实验动物资源研究所实验动物质量检测室主任岳秉飞: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食品安全监管离不开检测技术的支撑。当前检验检测技术支撑能力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各地检测机构整体实力不强,机构分散,基层检测能力差;技术人员队伍薄弱,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检测经验少;标准体系不健全,标准滞后、缺失问题突出;研究力量不足,对影响食品安全的技术问题缺乏系统研究。对此,建议:

一、 整合现有检验检测力量,将分散在质检、出入境检疫、卫生、食药监的检测力量整合成一个真正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检验体系,可以在各地食安委领导下建成区域中心,打破部门藩篱,数据共享,形成一个拳头,充分发挥检验检测的技术支撑作用。

二、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队伍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确实偏少,有些经验不足,要加强培训、加强能力验证等实验室手段,提高监管人员能力。

三、 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制修订一批急需的食品安全标准,为依法监管提供支撑。

四、 增加研究投入,特别是对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加强研究一些技术难题。希望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的专项研究经费,保证检验检测机构能有相对的实力来应对突发的一些食品安全事故,保百姓餐桌安全。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方来英:重视食品安全的技术因素和安全预警

对于食品安全问题,有5点建议:

一、 一些缺斤少两、商标假冒问题是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不宜和食品安全问题混到一起,混到一起会夸大我国面临的食品安全风险也会影响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重心。

二、 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与食品相关的新技术的应用安全问题。建议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评价力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三、 不能将一般性的产品标准等同于食品安全标准。生产企业必须承担自己生产的食品安全的责任,体现在标准上,企业要做产品就必须能够论证提出自己的食品安全标准。标准不可能包罗万象,但在安全标准上应该有兜底条款,要把有毒有害这些表现出的问题转化为可以实施、可以监测、可以监管的制度标准。

四、 加强卫生计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沟通合作机制。建议卫生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比照现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的报告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贾楠: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

目前,食品安全危害的不仅是人们的身体健康,也影响到经济发展。必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体系,保护公民生命健康安全。对此,建议:

一、 规范生产经营,法律标准必须先行。建议对现行循环经济促进法进行修改。水是生命之源,土壤是粮食生长之本,必须从源头抓起,切实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向出口产品标准看齐,提高内销食品的质量标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二、 持之以恒加强宣传,让全社会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执法首先要“知法”,食品安全重在预防。建议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宣传培训,增强公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的责任;避免企业对化学产品的滥用。

三、 最严的法律,还须最严格的执行。要让污染者付出相应代价。通过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执法联动机制等方式,根除“污染、治理、再污染”的恶性循环;用“该活则活,该死则死”的市场铁律,引导生产经营者以健康与安全为准绳,规范生产经营;政府部门要形成合力,加强日常监管,从危机应对到风险预防,确保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

四、 建立食品可追溯体系,奖惩措施要配套。通过建立责任追溯、优质优价的市场激励机制,强化食品安全各环节的责任,既让消费者放心,也能使生产者真正从确保食品安全,提高质量中获得收益。

编辑:刘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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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食品 安全 监管 体系 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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