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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侵权赔偿数额 知识产权保护“高压线“增压

2016年12月07日 15:56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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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赔偿额度

据了解,赔偿损失是目前知识产权侵权主要承担责任的形式,成本高、周期长、举证难、赔偿低,成为长期制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四大瓶颈”。

在知识产权维权中,“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的情况屡屡出现,不仅损害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也纵容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发生。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刚刚发布一起知识产权审判典型案例,依法判决被告秀洁新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止在其制造、销售的混凝土界面处理剂商品上使用“墙锢”字样,并赔偿原告美巢集团股份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000万元。

据悉,这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建院以来,在商标民事侵权案件中作出的最高判赔金额。

大幅度提升侵权赔偿额度及诉讼合理支出,提升对侵权行为的震慑力度,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在进行的一项重要探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院以市场作为知识产权价值的最佳参照系,在立法框架内,用足用好司法措施,使侵权赔偿数额与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相契合,充分考虑律师费等诉讼合理支出,加大侵权成本,使侵权人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通过依法加大对经济增长具有重大突破性带动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使赔偿数额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相契合。

“墙锢”商标侵权案并非特例。在“蒙克雷尔”商标侵权案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以商标法规定的法定赔偿额上限300万元确定赔偿数额;在“全民武侠”游戏著作权侵权案中,遵循先例裁判中的认定标准,对一审法院结合在案证据,判决被告赔偿150万元的做法依法予以支持。

相关数据显示,2014年以前,全国法院专利侵权案件平均判赔额约为8万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说,2015年该院平均判赔额达到45万元,大幅提升了司法保护水平,有效发挥了司法对知识产权价值的认定和保护作用。

编辑:梁霄

关键词:侵权 赔偿 知识产权 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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