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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城镇化和被城镇化并存 农民权益如何保障

2016年12月09日 10:49 | 作者:秦交锋 徐海涛 许茹 李劲峰 | 来源: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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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速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中明确,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全面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2015年,位于江汉平原的湖北襄阳市全面放开户口迁入限制。农村居民只要租住城镇居民合法的私有住房、有稳定就业,其本人及配偶、父亲、未成年子女均可在襄阳城区落户。同时明确,农民在市区落户,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为前置条件。

赵迪是湖北襄阳市内一家机械企业销售经理。2015年6月襄阳市实施城区落户“零门槛”后,他得以将户口从河南老家迁入襄阳城区。“户口在农村时,孩子在襄阳上学非常不便,自己参加一些招投标查验身份证时,甚至被认为是冒充人员,现在这些问题都迎刃而解。”

半月谈记者在多地采访发现,中小城镇多数均已放开落户门槛,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落户,以此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根据“十三五”规划,未来五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需提高3.9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需提高5.1个百分点。今后,农业人口转移进城落户将会更加便利。

四川省阆中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办公室副主任董小伟,对当地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做了详细的对比:与户口相关联的12项权益中,就业、养老保险、教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服务等5项城乡基本无政策差别;土地权益、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农村五保、扶贫等5项是农村户口独有;只有低保城市补助标准比农村每月高40元,公租房、廉租房为城市户口独有。

董小伟说:“近年来,附着在农业户口上的优惠政策持续不断出台,大大增加了农业户口的吸引力。部分农民愿意在城市工作生活,但不愿意迁户口,是算了一笔利益账后的理性选择。”

编辑:梁霄

关键词:户口 城镇 农业 农村 户籍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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