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公积金提取材料“大瘦身”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今年下发《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方便单位和职工办事的通知》,自2016年9月1日起实现提取证明材料“大瘦身”。
“瘦身”后,符合条件的职工购买北京地区存量商品房(二手房)提取、退休提取、非首次提取、资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合作银行商业贷款购房提取,通过身份验证后,均实现“零材料”办理。(记者 李金磊)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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