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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未成年人犯罪攀升 预防教育成当务之急

2017年01月23日 14:11 | 作者:张文凌 |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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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越的电动车被盗了。这让他再次感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不能放弃。

孟越是昆明市呈贡区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公室的专职副主任。他们刚刚完成的“呈贡区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显示,目前呈贡区未成年人犯罪盗抢是主要方式,而且在触法的未成年人中,96%是外地户籍未成年人。

“呈贡是昆明的新区,随着外来务工人员的增多,一些新的社会问题不断显现,未成年人犯罪也面临着诸多新问题。”孟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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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籍未成年人犯罪占96%

2015年10月,呈贡公安分局龙街派出所破获了一系列盗窃车内物品案件,抓获的12名嫌疑人,最大的16岁,最小的仅11岁。他们有的是在校小学生,有的辍学后漂在社会上。他们利用车主的粗心、小孩的身份,用拉门、撬门的方式作案30多起。

时隔两月,2015年12月中旬,呈贡警方再次破获一起撬砸汽车玻璃盗窃财物案件, 3名嫌疑人均为16岁和17岁的未成年人。仅两个月,他们就在呈贡撬砸汽车20起70余辆。3人小学毕业便辍学,以盗窃维持生活。3年前他们曾因在昆明盘龙区砸车窗盗窃被警方抓获。

在这两起案件中,所有的嫌疑人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呈贡是昆明的新区,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增多,外地籍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明显多于本地籍未成年人。”孟越说。

据他们完成的《2016年昆明市呈贡区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9月30日,呈贡区未司办共介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39起,其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8人中,仅有2名户籍地为呈贡区。大部分来自云南的禄劝、寻甸、会泽,镇雄、巧家以及河南、四川、广东、贵州等省的县市。他们中初中以上文化的仅1名,初中文化的仅24名。

报告称,外地户籍未成年人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人数的96%,他们基本为团伙作案,且低龄化,犯罪种类日趋多元化,有盗窃、抢劫、故意伤害、强奸、诈骗、聚众斗殴、介绍卖淫等。其中,盗抢是他们的主要犯罪方式,作案多在大学城片区。

呈贡区法院去年的一份《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情况报告》数据也显示,外地籍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呈总体上升趋势,在该院2015年收案的500件751人,涉及未成年人34件61人,其中本地籍1人,外地籍60人。

大学生成为合适成年人队伍的主力军

据呈贡区未司办调查,这些触法的未成年人来自单亲家庭、留守家庭、犯罪家庭、重组家庭,还有的是孤儿,没有姓名,所使用的姓名是自己从网络小说中找的。

令人痛心的是,这些孩子因为家庭贫困、亲子关系疏离,父母忙于做小本生意和打工,几乎对孩子不闻不问。呈贡警方去年破获的两起案件中,当警方联系到触法未成年人的父母时,父母们的态度都十分冷漠;有的说为生存四处奔波,没时间照管孩子;有的连面都不见,只表示让派出所处理。

在父母不能或不愿出庭情况下,为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未司办需要派出一批合适成年人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参与讯问和出庭。然而,随着外地户籍未成年人犯罪人数的增多,过去仅靠社区工作者和老年志愿者参加合适成年人工作的压力越来越大,并且对未成年被告人心理评估和社会调查报告缺乏专业性。

对此,呈贡区法院在《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情况报告》中也直言不讳地指出:“社会调查报告存在千人一面,高度雷同的弊端,不能准确反映出未成年人的真实情况”;“审判中,遇到未成年人有心理问题出现时,缺少专业心理学人员的参与和支持,无法有效地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导致部分人员再犯罪率高”。

为解决这一问题,呈贡区未司办决定利用呈贡大学城大学生的专业优势,在云南大学和云南师范大学聘请了35名法律专业和应用心理专业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通过培训取得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资格。

“大学生的参与使我们合适成年人队伍建设更专业化、年轻化、规范化。”孟越说,他们将合适成年人分为7个小组,6个小组分别对应6个派出所,第7组机动,以保证在第一次讯问时合适成年人及时到场。

“分组管理后,未司办能迅速地派遣合适成年人参与到诉讼活动中来,解决了过去公安机关寻找合适成年人困难,导致办案受阻的窘境,减少了公安机关的工作量。”他说。

自今年参加培训之后,云南大学法学院本科大三学生张娅已经6次参与了合适成年人的派遣。

“每次都是公安干警开车来接我,工作完成后又送回学校。”张娅说,由于文化程度低,犯罪的未成年人大多不知道自己做的事是违法的;没有亲人的关心,使他们在冲突发生时,不知如何去解决;在看守所里,他们很孤独,当有人来看望他们开导他们时,他们大多是愿意交流的。

作为宋跃(化名)的心理矫正员,云南师范大学心理系研究生杨嵩去年牵挂着宋跃。

宋跃来自滇东北地区的一个小山村,母亲去世后,父亲重新组建了家庭,并远赴上海打工,几年都不回一次家,和宋跃几乎没什么交流。与继母生活在一起的宋跃,初二便辍学了,只身一人来到昆明,先后在饭店、网吧、KTV等打工。

去年春节前,想回家过年的宋跃因无钱买车票,在老乡马某某的邀约下,一起到呈贡大学城云南师范大学内,盗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二人将车骑至学校外后发现电动车没有电了,便将该车停放在路边,又回到师大里盗窃了一辆电动自行车,随后两人骑着偷来的电动自行车去充电,在充电时被民警抓获。

受呈贡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呈贡区未司办派遣了合适成年人孔德萍参与工作,并制作了《社会背景调查报告》。检察院采纳了呈贡区未司办的司法分流意见,对宋跃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其附条件考察期为六个月。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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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未成年人 呈贡 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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