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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个产粮县105个"国家级贫困" 粮丰县穷怪圈

2017年01月23日 17:31 | 作者:刘 慧 |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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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补偿机制

增强产粮信心

产粮大县虽然对国家粮食安全作出巨大贡献,但一些在全国赫赫有名的粮食生产大县,与周边工业经济相对发达的县市相比,县域经济发展水平仍明显落后。

财政收入低下是导致经济发展落后的主要原因。地处松辽平原的吉林省榆树市有“全国第一产粮大县”之称,耕地面积584万亩,玉米常年产量300万吨,连续多年获得粮食生产标兵县称号。即使这样,预计2016年,榆树市全口径财政收入只有12.28亿元。

“在财政捉襟见肘的情况下,我们每年还要划拨大量资金来投资农业、建设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常常力不从心。”榆树市委书记冯善国说。他认为,国家应该建立对产粮大县的利益补偿机制,补偿标准要达到全省或者全国县域经济平均水平,要按照产粮大县商品粮调出量进行补贴。

江西省崇仁县副县长聂正高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产粮大县在长期发展粮食和农业生产过程中,失去了发展工商、地产等税源产业的机会,影响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应该对产粮大县进行利益补偿,对产粮大县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投入、农机购置补贴等进行补偿。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现在全国粮食生产大县普遍面临农业基础薄弱、土地细碎化、劳动力弱质化、粮食生产兼业化副业化,以及科技推广应用迟缓、社会化服务发展滞后等问题。近年来,国家在规划、资金、项目、科技、装备等方面给予了产粮大县倾斜支持,但目前的利益补偿机制仍有不完善之处。

专家认为,国家应进一步完善粮食主产区产粮大县利益补偿机制,持续增加产粮大县财政奖励和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持续强化产粮大县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让产粮大县一心一意抓好粮食生产。还应试行销区对产区的利益补偿机制。可根据省与省之间的谷物调入量与调出量,按照一定补偿标准,通过中央财政扣减或增加财政转移支付,让调入省对调出省给予经济补偿,由此进一步补偿粮食生产大县和调出大县,既让主产区发展粮食生产有效益、得实惠、不吃亏,又能让主销区承担更多国家粮食安全责任。(记者 刘 慧)


编辑:梁霄

关键词:产粮县 国家级 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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