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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2016年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述评

2017年02月02日 20:13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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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责任抓主体——

“改革争在朝夕,落实难在方寸。”实践表明,改革能否顺利推进、扎实落地,关键在人,关键在责任主体。特别是作为“关键少数”的地方和部门一把手,对改革抓和不抓大不一样,虚抓和实抓大不一样。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不同改革主体责任划分清楚、明确下来,理清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提高履责效能,以责促行、以责问效。党员、干部特别是地方和部门一把手,既要当改革的促进派,又要当改革的实干家。

2016年首次中央深改组会议清晰划分了各类改革主体的责任:专项小组对本领域改革负有牵头抓总、特别是协调解决矛盾的责任,既要抓统筹部署,也要抓督察落实;改革牵头部门是落实中央部署具体改革任务的责任主体;地方党委对本地区全面深化改革承担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

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中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安徽小岗村。在这里,他又谆谆告诫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想改革、议改革、抓改革,争当击楫中流的改革先锋。

在党中央率先垂范下,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算大账、总账、长远账,坚决地破、坚决地改,一步一步往前推、一层一层往下落,以更加积极主动的精神研究和推进改革;地方各级党委真刀真枪抓实目标任务、抓实精准落地、抓实探索创新、抓实跟踪问效、抓实机制保障,使各项改革更加富有成效。

试点创新求突破——

改革实践反复证明,越是难啃的硬骨头,越要鼓励大胆试验、大胆突破,从创新实践中寻找出口,从群众中汲取智慧。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试点是改革的重要任务,更是改革的重要方法。随着改革不断深入,改革艰巨性、复杂性、系统性愈加凸显,对一些攻坚难度大的改革,对既要突破又要创新的改革,更需要采取试点探索、投石问路的方法,通过试点走出困局、打破僵局,发挥试点对改革全局的示范、突破和带动作用。

2016年,中央深改组聚焦重大改革任务,突出抓了一系列重大试点,及时总结和复制推广试点经验,将重大改革试点成果在更大范围推开。试点探路的改革举措持续推出,改革“试验田”深耕细作、渐次开花,为推进全国面上改革积累了丰富经验。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发展,无不来自人民群众的实践和智慧。无论改革推进到什么阶段,人民首创精神都不能忽视。这一年,中央注重调动地方、基层、群众的主动性创造性,取智取法取道于民,既鼓励创新、表扬先进,又允许试错、宽容失败,营造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浓厚氛围,创造了很多改革创新的生动案例,使改革活力充分涌流。

强化督察促落实——

“改革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要聚焦、聚神、聚力抓落实”“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许多改革“金句”人们早已耳熟能详。这其中,“抓落实”总书记强调得最多。

在中央深改组已经召开的31次会议新闻稿中,“落实”一词出现近200次,而2016年12次会议就强调了100余次。

改革推进到今天,比认识更重要的是决心,比方法更重要的是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改革形势要求,亲力亲为抓落实,敢于担当抓落实,扭住关键抓落实,部署开展了全面深化改革重要举措出台和落实情况评估,全面总结3年来改革工作,突出查找短板弱项,正视矛盾问题,明确抓落实的方向和重点。中央深改组会议多次听取重大改革落实情况汇报,涉及国企党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群团改革试点等多项议题,充分显示抓改革落实的决心和魄力。

推动落实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督察。2016年,改革督察工作被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以确保党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不偏离、党中央明确的改革任务不落空,使改革能够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

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对发现问题列出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整改……一年来,改革督察力度加大,确保改革方案的含金量不短斤缺两,确保改革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畅通无阻。

完善中央改革办、专项小组、牵头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督察职能,发挥社会和群众监督作用,做到眼睛向下、脚步向下,上下贯通、内外结合……一年来,中央改革办的专项督察覆盖27个中央和国家机关、26个省区市,中央环保督察覆盖半数以上省份。

围绕基础性、关键性改革,聚焦重点难点,抓住问题要害,解剖麻雀,以点带面,在找准个案问题基础上分析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一年来,改革督察焦点更实,充分发挥出督察在打通关节、疏通堵点、提高质量中的作用。

改革道路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在习近平总书记领导下,中央深改组加强改革统筹谋划,深入思考战略、战役、战斗层面的问题,谋定而后动,有力有序,全面深化改革方向更加明确,重点更加突出,道路更加清晰,各领域各方面改革风生水起、大开大合,不断向纵深推进。

一年来,全面深化改革着眼长远、夯基垒台,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基础

“改革要注重抓住重点,重大制度改革要放在突出位置、首先抓好,尤其要抓好对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有重大影响的制度完善,继续把四梁八柱性质的体制机制建设推向前进。”——习近平

万山磅礴必有主峰,龙衮九章但挈一领。

回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定下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轮全面深化改革注定以打基础、谋长远的体制机制性改革为最终指向。

制度更具有根本性、长远性、稳定性。任何一项改革,都是对制度的调整或创新,最终都要以制度形式固定延续下来。特别是一些关系全局的重大制度改革,对整体制度改革和创新具有重要基础支撑作用。一年来,制度设计、制度安排、制度完善、制度保障、制度衔接成为习近平总书记论及改革的高频词,全面深化改革写下重大制度创新的亮丽篇章。

“从历史长过程看,我国经济发展历程中新状态、新格局、新阶段总是在不断形成,经济发展新常态是这个长过程的一个阶段。”习近平总书记的分析发人深省。

在认识、适应、引领新常态的大逻辑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摆到了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重头戏位置。

仅1月份,习近平总书记就在不同场合5次提及这项改革,并用“对全面深化改革决心的重要检验”来形容这项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国内外舆论敏锐地捕捉到这一信号。路透社评论认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使市场力量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一年多来,党中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明确“三去一降一补”的重点工作,直指多年经济发展沉疴。

面对不断暴露的积存已久、盘根错节的矛盾和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三去一降一补”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紧迫任务,但病根在体制机制上,必须注重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党中央集中部署有关改革任务,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财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发挥其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牵引作用,进一步解放各种体制机制束缚,释放出强劲的发展动力。

千百年来,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一直是观察中国经济制度变迁的晴雨表。

2016年8月,中央深改组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目标直指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与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不适应的难题,被认为是继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之后数十年来的再一次重大制度改革创新。

比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涉及面更广、影响力更大的产权制度改革也在这一年正式推开。

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公布。“有恒产者有恒心”——这句流传千年的话被写进中央文件。改革一经推出,各界反响强烈,认为这项改革“从顶层设计强化了产权保护的法治化路径”,产权保护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创业吃了“定心丸”。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推进的每一步,无不受到海内外高度关注,也成为衡量重大制度改革的一把标尺。

过去一年里,民主法制领域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出台了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等重大改革举措。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事关全局的政治体制改革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明确提出,要整合监察力量,健全国家监察组织架构,形成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面覆盖的国家监察体系,并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提上重要日程。

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开展有关试点的方案,并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对这项重大改革作出顶层设计。经过近一年反复论证、稳慎研究,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为实施这项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向着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迈出了重要步伐。

编辑:薛晓钰

关键词:全面深化改革 习近平 国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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