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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全流程改革药品领域:剑指虚高药价 减轻民众医药费

2017年02月10日 07:30 | 作者:邱宇 |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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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北京丰台公安分局经济案件侦查大队食品药品案件侦查中队会同卢沟桥派出所捣毁一非法经营药品的窝点。中新社发 京警 摄

药品供应将更有保障——

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 提高短缺药品供给水平

《若干意见》明确,推进医药分开。医疗机构应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同时,要引导“互联网+药品流通”规范发展,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培育新兴业态。规范零售药店互联网零售服务,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方式。

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直接关系到身体健康,如何确保网上购药的安全性呢?

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吴浈此前在国新办举行的吹风会上指出,互联网药品销售政策既要促进流通,又要加强监管,如果这种销售脱离了监管视野,则可能对公众健康带来伤害。

他说,现在强调网上销售药品时网上网下要一致,也就是说,开展网上售药,网下要有实体店,这样能做到责权一致,公众权益能受到保障。

另外,短缺药品的供给水平也会有所提高。《若干意见》要求,健全短缺药品、低价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建立完善短缺药品信息采集、报送、分析、会商制度,动态掌握重点企业生产情况,统筹采取定点生产、药品储备、应急生产、协商调剂等措施确保药品市场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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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广西某公立医院,一名男护士正在工作。朱柳融 摄

药品使用将更加规范——

推行复合型付费方式 驱动医院向下压药价

《若干意见》提出,强化医保规范行为和控制费用的作用。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大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

目前,我国广泛采用的医保支付方式为按服务项目付费,患者接受医疗服务时对每一项服务项目进行计费或付费,然后由保险机构向患者或医疗服务机构偿付。

“这是一种后付制,存在一定的缺陷。”史录文说,按服务项目付费可能造成过度医疗行为的产生,比如医院增加不合理的服务项目,或者被保险者过度利用医疗服务。

按病种付费是一种先付制,把所有诊疗行为“打包”付费。对此,傅鸿鹏解释说,“简单地说,治疗一种疾病、住一次院,一共就支付这么多钱,于是药品价格就变成了医院的成本,医院也有动力向下压价。”

史录文指出,如何只采用按病种付费的方式,可能会导致医院一味想节约经费,产生医疗服务不到位的情况,所以《若干意见》提到了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另外,医疗监管、服务规范、诊疗规范、绩效考核等都要配套进行。

《若干意见》要求,促进合理用药。医疗机构要将药品采购使用情况作为院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医生进行公示,并建立约谈制度。严格对临时采购药品行为的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要对医疗机构药物合理使用情况进行考核排名,考核结果与院长评聘、绩效工资核定等挂钩,具体细则另行制定。(完)

编辑: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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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药品领域 医改 两票制 医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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