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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兄弟罪名被人为拔高 多年冤狱与老母亲生离死别

2017年02月13日 07:17 | 来源: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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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年初,恰逢农历小年,孙家人等来了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针对孙宝东案件的再审提审通知书。

这份通知书给孙氏兄弟的世界投进了光。

2016年9月26日,最高法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为了开庭,孙宝东提前4天写了草稿反复背,足足准备了40分钟的发言。

在庭审中,最高检出庭检察员指出,在鞍山火车站一案中,12年后该案的证人证言与1997年相比发生了巨大变化。

裴某某、高某某、罗某某等4人1996年称自己是被刀刺中后才跑开,到了2009年则变成了看见刀就跑开,在跑开的过程中被刺中。

2009年出现了两名此前并未出现的新证人,他们作证称,看到孙氏兄弟持刀疯狂追打10多分钟,追到一个扎一个。

证人证言的变化使案件性质发生了巨大改变。孙宝国辩护律师赵新宙指出,时隔十几年后的证人笔录对当时细节的表述反而比当年的笔录更清楚,而2011年吉林市中院的判决却完全采信了十多年后的证人陈述。

最高检出庭检察员指出,原审诉讼程序存在重复追诉、再审程序中加重原审被告人刑罚等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影响了该案的公正审判。

检察员当庭建议改判,最高法表示择日宣判。对孙家人来说,此后每一天的等待都异常漫长。

孙氏兄弟的母亲没等到3个儿子翻案的这一天。

就在2015年12月,最高法下发再审提审通知书的前一天,母亲去世,临终前她曾嘱咐几个儿媳,一定要继续为3个儿子申冤。探监时,亲友都瞒着孙氏兄弟。

直到一年后的2016年12月,《今日说法》再次播出孙氏兄弟涉黑案时,孙宝东激动地在电视上看到了躺在病床上的母亲,当听到旁白说“这位一直在等待儿子归来的母亲,带着遗憾离开了人世”,原本喧闹着祝贺孙宝东的狱友不再吭声,房间顿时鸦雀无声,孙宝东没忍住泪水。

2017年1月宣判前,孙宝东激动得连续4天没睡着。妻子郑可新为孙宝东提前买了一身新衣裳,深红色的棉毛衫,藏蓝色的棉袄,还买了一双崭新的黑色棉鞋。

最高法当庭宣布,孙宝国、孙宝东的“故意杀人罪”“组织领导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原审判决撤销。16名被告人中有9人被改判无罪。

正在服刑的孙宝国、孙宝东等4名被告人因已服刑的期限超过此次再审判决的刑期,均被依法当庭释放。

宣判、当庭释放,闭庭、签字,孙宝东穿着妻子买的新衣新鞋,把从监狱穿出来的外套、裤子、袜子、鞋子都留在了法院,表示与过去告别。

变迁

红火的生意因“涉黑案”而中止,孙宝东的时间停滞在8年前。

出狱后不到两天,他就接到了30多个祝贺电话。与社会脱节8年,被问及今后的打算时,他一脸茫然——重新做生意不仅需要资金,还要有多年积累的货源和客户。

原来的凯旋路钢材市场如今是金泰钢材市场,面积比之前扩大了一倍多,当年和孙宝东一起起步的合伙人如今已年收入千万元。

入狱前还能和孙宝东掰手腕的父亲因忧虑3个儿子而一病不起,如今已无法说话,也认不出儿子们。

回家的第一晚,孙宝东失眠了,带着狱中落下的旧疾,他频繁地起夜,和妻子聊天到凌晨两点半。

密集的媒体采访结束后,孙氏三兄弟第二天凌晨4点赶往250公里外的柳河县,在母亲坟前,三兄弟长跪不起。

孙宝东坐车拜访朋友的路上,汽车驶过凯旋路、春城大街,眼前的建筑都不再是他记忆里的样子。

直到路过长春人民广场那个著名的地标建筑,他才眼前一亮:“对对!这个!”

这个他生活了几十年的城市变得陌生了。

出狱两周后,孙宝东依然在尝试适应被切断了8年的生活。

“微信是啥?手机怎么还能上网?拍的照片咋这么清楚?”他手里攥着只有通话和短信功能的老式三星手机,一边问儿子各种问题,一边挠头笑:“还是这个手机好使。”

当年被定为涉黑的16人中,孙宝民夫妇等9人被最高法改判无罪。另7名被告有10余起犯罪被认定事实清楚,但他们实际服刑的期限都已超出了此次改判的刑期。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当庭宣布,这16人都有向吉林省高院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2015年12月,最高法承办此案的法官齐素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坏人也有作为人的权利,也要依法来评判他。“不能因为他坏,我们就可以比如拔高认定,在罪与非罪之间,我们选择罪;在轻罪和重罪之间,我们给他适用重罪,使用更重的刑罚——这都不符合法治原则。”

出狱后的曲海文无家可归,入狱后,他的妻子便变卖了房屋家产,带着孩子离开,从此失去联系。

周艳圣的妻子已和他离婚,他出狱后只能在各个亲戚朋友家辗转借宿,“回家两周,一夜也没睡着”。

2008年,周艳秋因“涉黑”被抓一个月后精神失常,后被鉴定为精神病二级残疾,只能监外执行,8年来状况未见好转,由70岁的老父亲周凤廷照顾。在接受《今日说法》采访时,已经精神失常的周艳秋说:“我害怕,警察打我。”

孙宝东、孙宝民等人分别向记者详细陈述了遭受刑讯逼供的情形,但最终因无证据证实,最高法没有采纳“有罪供述系侦查机关非法取得”的辩护意见。

据最高法2010年公布的信息,仅2006年1月到2010年6月,全国法院一审以涉黑罪名定罪审结的案件共有1709件,其中审结生效的涉黑案件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就有4610人,重刑率高达46.42%,高出了同期法院判决的全部刑事案件的重刑率。

作为第一个由最高法巡回法庭公开审理翻案的涉黑案件的当事人,孙宝东明白自己只是众多“涉黑”案当事人中最幸运的一个。

睡在家里的第一晚,孙宝东时隔8年再次看到了洒进卧室的月光。“月亮原来有这么亮啊。”他忍不住感叹。

吴疆当时任吉林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当年因查办此案获得表彰。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拨通他的电话,对于曾经查办的“铁案”如今被翻案,他只说了一句话便挂断了电话:“这个去找我们的政治部门。”

本报长春2月12日电

编辑: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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