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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副局长被警方认定5次嫖娼 本人均否认

2017年02月21日 08:56 |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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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行政处罚告知笔录》有两个版本

2014年12月18日,公安临渭分局向渭南市纪检委和监察局提供了孙兴华嫖娼的相关证据及材料,并出具了《关于孙兴华有关违法问题查证情况》(渭公临法【2014】30号)。同日,渭南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渭南市委常委会议批准,给予孙兴华开除党籍处分。12月19日,经渭南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报渭南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给予孙兴华开除公职处分。

2015年1月22日,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孙兴华2014年的3次嫖娼行为,给予行政拘留15天并处1000元罚款。

随后公安机关的一份《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引起较大争论,这份告知笔录华商报记者搜集到两个版本,两份告知笔录上的时间、执行告知单位、告知人等都一样,唯一不同的是一份告知笔录上电脑打印了孙兴华的两起嫖娼案;另一份告知笔录上又手写增添了一起嫖娼案,上面孙兴华还表示“你们公安机关对我的处罚我有异议”。

2015年1月23日,公安临渭分局再次作出《收容教育决定书》,决定因嫖娼对孙兴华进行收容教育一年。在被收容教育期间,孙兴华向渭南市人民政府提出复议,请求撤销公安临渭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但未果。收容教育期满后,孙兴华向渭南市临渭区法院进行起诉,希望法院撤销公安临渭分局和渭南市政府的公安治安处罚决定。2016年12月21日,临渭区法院驳回了孙兴华的诉讼请求。

蹊跷

一份视频录音中警方说:

他无罪,会判公安纠错

孙兴华还曾提到他有一段警方的录音录像,他说:“后来到法院和公安临渭分局打行政官司,质疑他们在对我做出行政处罚的时候,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交换证据时,我竟然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公安机关竟然将一份不利于自己的视频和录音上交给了法庭”。

他向记者出示的一份时间记录是2015年1月22日在办案区的录像视频显示,姜警官说,“两个”。张警官说,“我觉得更妥善一点直接填3个事情,按嫖娼定。孟哥说了一不告知,二先行政拘留再转收容教育”。还有一段姜警官的电话录音,“渭舟,两年还是一年”?渭舟说“领导定了一年”。姜警官说“那就一年”。还有一段张警官和姜警官的录音,张说“现在事情存在一个问题,他无罪,会判公安纠错”,姜说,“不会无罪吧?我和检察长、批捕科科长、副科长沟通过了,不行的话再找三个人做个谈话,把他就能捕了”。

孙兴华告诉记者,这些都是下面的警察按照当时的公安局长王某某的指示,在非法、商量着给他办案,“再找三个人做个谈话的意思是再给我找三个小姐的意思。警方提供给法院的时候,因为当庭打不开声音,警方以为没有声音。后来我通过其他办法打开了录音,这才发现这个秘密。如果警方早听到声音,肯定是不会向法院提供的”。 

编辑: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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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孙兴华 陕西一副局长 5次嫖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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