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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首修 强迫用户卸载合法网络产品属违法

2017年02月23日 16:46 |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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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互联网恶意竞争?离职员工泄露商业机密怎么办?不正当竞争行为与诚信有何关系?……对于这些新现象新问题,22日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作出了规定。这部时隔24年首次修订的法律,将给你我生活带来怎样的影响?

强迫用户卸载合法网络产品属违法

修订内容 增加了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条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在互联网领域从事影响用户选择,干扰其他经营者正常经营的行为,包括未经同意,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互联网产品和服务实施不兼容等。

专家解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新增的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是这一法律修订草案的一大亮点,可以有效避免互联网领域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保护企业创新的积极性。

生活链接 你一定遇见过这样的情况:网上点击一个链接后,马上跳转到另外一个毫不相关的页面,甚至可能染上病毒;进入一个浏览器,必须要下载指定软件,不知不觉间电脑上装了一大堆类似软件,运行速度越来越慢。相信法律的出台将逐渐让这些令人头疼的问题成为历史。

员工辞职后泄露商业秘密将受罚

修订内容 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增加规定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增加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律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员对履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

专家解读 刘俊海说,员工跳槽带走商业机密的案例增多,因此加大对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力度很有必要。这一条款既有助于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也有助于打造企业诚信,促进企业间的公平竞争。

生活链接 一种跳槽背后有一千种不一样的原因:个人长期得不到提拔,公司不给股权激励……最“高大上”的是被竞争对手用高薪挖走,看中的是你手中掌握的商业秘密。今后即使用人单位合同中没有明确这一内容,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也将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约。而且一旦违反,受罚的不仅是你个人,还有你的新东家。

使用未注册驰名商标也将受罚

修订内容 增加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的,也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专家解读 上海交通大学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王先林说,抢注商标行为既不道德也不合法,破坏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损害了公平交易,条款对此进行充实和调整,应当为此点赞。

生活链接 不少企业由于缺乏商标注册理念,有的申请了名称权,却没申请商标权,导致后来频遭商标维权之战。今后拿别人没有注册的驰名商标为己所用,不管再怎么巧妙包装,都将受到法律惩罚。网上是假冒侵权的泛滥之地,商贩们可要更加注意了。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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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反不正当竞争法 用户 卸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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