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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药品新目录新在哪:数量增加一成五 侧重新药抗癌药

2017年02月24日 09:13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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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个拟谈判药品,适当降价后纳入目录

在2535种药品之外,新版目录还提到45种拟谈判药品,引起各方关注。

陈金甫解释说,部分专利、独家药品属于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但是价格较为昂贵。如果按照现有市场价格纳入药品目录,可能给基金带来一定风险,因此要对这些药品探索建立谈判准入机制,通过谈判、适当降价后,再将符合条件的药品正式列入药品目录。

此次目录评审中,经过咨询专家评审、遴选专家投票等程序,确定了45种拟谈判的药品。这些药品中近一半为肿瘤靶向药物,涵盖了白血病、肺癌、胃癌、结直肠癌等常见肿瘤,其他为心脑血管疾病、罕见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用药。“下一步我们将在确认相关企业是否具有谈判意向后,向社会公布拟谈判药品名单并按相关程序组织谈判,将达成一致的品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在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临床用药需求的同时保证基金平稳运行。”陈金甫说。

新版药品目录何时执行?据了解,医保药品目录分为甲目录、乙目录。甲目录的药品费用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在全国所有统筹地区都保证支付;乙目录的药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经济水平和用药习惯等进行适当调整,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由各统筹地区确定。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各省(区、市)可以按规定对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部分进行适当调整,并发布本省(区、市)的医保药品目录。这意味着,在国家的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公布后,各地还将确定本地目录。陈金甫说:“我们要求此项工作应于2017年7月31日前完成。各省(区、市)药品目录发布后,各统筹地区应在1个月内开始执行新版药品目录。”

陈金甫透露,本次目录发布后,人社部将着手研究完善医保用药管理办法,建立常态化、动态化的医保用药准入机制,做好目录准入、支付标准、使用管理等环节的有机衔接,逐步实现医保用药的全流程管理,使保障范围与临床用药实际、医药技术进步相适应,形成目录的正常调整机制。

据了解,此次药品目录调整历时半年多,建立了评审基础数据库,共整理药品注册信息16.5万条、中西药品种剂型1.7万个;组织咨询专家评审,从4200余名专家中产生了包括6名院士在内共381名咨询专家;最后由全国25个省份的3522名遴选专家同时以电子投票的方式对备选药品名单进行了投票遴选,根据遴选得票率的高低,确定目录品种。

编辑:梁霄

关键词:医保 药品 目录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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