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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创业七年被“净身出户”?创业公司屡陷“股权魔咒”

2017年02月24日 17:55 | 作者:孙奇茹 |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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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协议远胜“兄弟承诺”

“不要用兄弟情来追求共同利益,这个不长久,一定要用共同利益追求兄弟情谊。这样的合伙人制度才能长久。”著名天使投资人徐小平如是说。

记者在对多位创业人士的采访中获悉,与韩冬辉、冯大辉、西少爷类似,这种“用兄弟情追求共同利益”,后期遭遇反目的情况,在当今创业公司中十分普遍。“身边也有一位朋友,和故事主人公差不多的心态,我无数次劝他‘亲兄弟明算账’,无奈不听。”创投圈人士罗女士说。而在韩冬辉妻子的控诉长文下,有多位留言者表示,自己或者自己的亲友也有过合伙创业却最终被“踢”,惨淡离场的遭遇。

“说一千道一万,你与公司有书面协议吗?”何德文提醒,无论创业初期相互如何承诺,都必须依靠受法律保护的正式协议作保障。在他看来,创业公司进行早期股权设计,不仅与参与其中的创业者切身利益相关,更影响着整个团队的长远发展。

知名股权律师、有律创业创始人王英军提醒创业者,在加入一个创业项目之前,必须确保你已经将利益而非感情放在第一位,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做好项目。对于创业公司一把手,他则提醒,如果担心在早期进行股权分配导致股权不稳定、不集中,可以考虑以合伙人间的股权锁定机制、违约责任等方式来进行约束,如果前期暧昧不明、将为后期团队发展埋下隐患。(记者 孙奇茹)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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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合伙 创业 屡陷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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