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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草案已成型 专家:2020年前或出台

2017年02月28日 10:55 |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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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法2017年仍难出台

近期媒体上刊发的一篇《注意!“房地产税”快来了!2017年房价终于要跌了?》的报道在热传。报道援引的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的观点:本届人大任期到2017年底,因此,预计房地产税法最快在2017年底前通过,慢的话可能会在2017年底提交审议,在下一届人大任期内通过。

就是上面的这段话,让很多人误读为2017年将开征房地产税并全面推行。这让刘剑文很无奈:“其实这个观点是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说的,后来在很多场合都纠正过,但都没有真正修正过来。”

他借《中国经济周刊》澄清道:“首先,本届人大任期不是到2017年底,而是到2018年3月份。其次,房地产税法草案已经完成,最快有可能2017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但是,即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也并不意味着就能落地和实施。从立法程序上,房地产税法在2017年出台是很困难的事情,也可以说是不可能的事。”

由于房地产税不仅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利益,也涉及到中央和地方的利益,还涉及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私有财产的保护,这样一部重要的法律,慎重出台也在情理之中。

房地产税之所以久拖未决,刘剑文认为:“这个房地产税法应该在什么时候出台,应该解决什么样的问题,目的是什么,宗旨是什么,这些都很重要,立法有法定程序,出台也需要时间。”

刘剑文预测:“按照中央的部署,应该是在2020年前实施。还有4年时间。”

房地产税法草案已基本完成

在我国的现行税制体系中,并没有房地产税这一税种,与房地产相关的税种有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开征于1986年,仅适用于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性房地产,对个人住房则实行免税,因此对百姓生活基本没有影响。

房地产税的前身是物业税。2003年,我国开始提出物业税改革,这项改革实际上是在土地公有制下如何对个人住宅征税。与物业税改革同步进行的是房地产税费改革。

之所以要进行房地产税费改革,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给出了答案:“在我国现行税制下,房地产在开发、建设、交易的过程中,前端的税费负担较重;但保有环节税负较轻,除重庆、上海试点地区外,自用住宅在保有环节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在财税改革中强调房地产税费的综合改革,这样有利于税负的均衡。”

由于房产税是按照租金或者房屋原值进行征收,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一直在推动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合并,合并后不按原值征收,而按评估值征收。这其实是在为推动房地产税铺道。

编辑:梁霄

关键词:房地产税 草案 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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