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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挪用132万公款打赏帅哥 家里卖房卖地还不完

2017年03月16日 15:09 | 作者:王立军 | 来源: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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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幕

家里为还钱卖房卖地

经审理查明,从2015年9月到2016年3月短短半年时间里,何红先后从公司账户里转走了131.9万余元,用于购买“唱吧”的“播币”打赏给她所喜欢的男主播。

高达上百万的钱款被挪用,何红偷偷告诉了父母。父母只好卖房卖地、四处借钱帮着何红填补巨大窟窿。无奈还是有17万余元还不上。

2016年3月,何红亲属无意中发现公司账户钱款莫名丢失,当时并没有怀疑何红,就到公安机关报了警。警方调查期间,何红害怕离开单位躲藏了起来。

当得知钱款被何红偷着挪用了,亲属后悔想撤案但已经晚了。因为何红挪用的17万余元已经超过三个月未还,已经构成挪用资金罪了。2016年4月1日,何红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发后,何红父母借了17万余元还给了亲属,取得了亲属们的谅解。

法院判刑:挪用资金获刑8个月

眼睁睁看着132万元就这么给了男主播,何红父母心有不甘,想报警但又发现无法立案。因为何红已经成年,并且打赏给男主播的钱款都是其主动的,没有证据证明男主播存在欺骗行为,所以无法追究男主播的责任。

随后,何红父母特意赶到长春找到了这名男主播。男主播早已用何红打赏的礼物变现,购买了一辆数十万元的豪车。说起何红犯罪的事儿,男主播表示同情,并答应愿意退还部分钱款。

近日,铁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何红没有看到男主播的身影,意识到网络的那段情感并非真爱,为自己的违法犯罪痛哭流涕,后悔不已。

铁西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何红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官建议:为打赏者出台缓冲期措施

铁西区人民法院刑庭主审法官黄雪梅表示,近年来,因打赏网络主播而发生的刑事案件或民事案件时有发生,已经成为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因为这种打赏多数属于自愿的民事行为,所以无法追究主播的责任。

黄雪梅表示,如果打赏者是未成年人,他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通过法律做无效认定。从法律角度来讲,未成年人未经父母许可所进行的大额消费是可以追回的,但在现实中还存在一定困难。

黄雪梅提醒广大青年男女,千万不要沉迷于网络,不要轻信网友。特别是未成年男女,更应格外注意防范。同时,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监管,加强对未成年人金钱管理,比如大额钱财、银行卡密码、微信支付密码等,尽量不给孩子掌控的机会。

此外,黄雪梅建议相关部门,能否出台像打击电信诈骗转账24小时到账这样的措施,给打赏者一个类似的后悔缓冲机制。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王立军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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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少女 打赏 帅哥 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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