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社情·民意>你言我语 你言我语

广州楼市“双合同”重出江湖 购房首付成本剧增

2017年03月17日 16:28 | 作者:陈强 | 来源:羊城晚报
分享到: 

自打今年1月决定在广州买房以来,洪先生几乎一有空就到处看房,两个月下来感觉广州楼市很“疯狂”。即便很偏僻的楼盘,看房的人都是一茬接一茬,靓一点的户型很快就被告知卖断货,而且价格好像随时都在调。

更让洪先生无奈的是,因为限价,所看楼盘多数都要“双合同”。简单地讲,就是一套房签两份合同,其中一份是按照政府的指导价格,另一份是以装修等名义补充收费,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

记者实地走访也发现,在调控背景之下,曾经一度盛行的“双合同”重出江湖。有中介说,“双合同”已成公开的秘密。不过,对于购房者来说,拆分出来的装修款无法纳入房贷,往往要一次性多掏出一笔钱来支付装修款。

拆分出来的“装修款” 让购房“首付”剧增

今年3月初,洪先生看中了广州市黄埔区一个知名开发商的楼盘,88平方米,均价差不多2.8万元,总价约246万元,按他自己的预算,首付三成70多万元,还可以接受。但是,最后要下定签约时,销售告诉他,政府规定楼盘只能卖均价2万元,也就是总价176万元,另外签装修合同70万元,这一部分并不能纳入房贷。这意味着他首付需要多拿出50多万元。

如果不选择一次性付清装修款,也可以通过“装修贷”分期支付,5年内还清。

销售还告诉洪先生,不能给他太多时间考虑,如果当天下定还可以保证这个价格,过两天可能又要上调。自打1月份决定买房以来,洪先生看了不少楼盘,感觉楼市很“疯狂”,到处都是排着队交款的人,他有点心慌,于是咬咬牙签了认购书。

“双合同”使得他的购房压力增加了不少。但是,“不签就没得买,总不能坐等房价上涨”。

而面对“双合同”无力承担的买家,只能另做他选。孔先生稍早前在萝岗一楼盘订了一套房,因为当时楼盘还没有取得预售证,所以就只是下了订金,签“意向合同”。当时,销售给他算的总价是180万元,首付加杂费约58万元,月供6100元。

过了两个星期,孔先生去签正式合同时,才得知需要签“购房合同+装修合同”,之前的180万元总价得拆成“140万元+40万元”的方案,原因是楼盘被限价了。当时,孔先生还问是否可以不要精装,被销售很直白的告知:40万元就是房款,这是开发商为了规避政府限价想出的方法。

“销售后来也提出装修贷的解决方案,这样前五年的月供达到一万多元,考虑到实在是超出经济承受能力,最后决定退房。”孔先生说,虽然因为对方事先没有说清楚导致无法交易,但最后经过反复交涉、投诉,开发商才退了订金给他。

编辑:梁霄

01 02

关键词:广州 购房 首付 江湖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