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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式消费陷阱层出不穷:商家收钱后或跑路或赖账

2017年03月18日 10:27 | 作者:潘从武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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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外力·阿布拉的网上工作平台里,有一类投诉总让他头疼——预付式消费投诉。

在2016年,仅乌市水区就接到近300起预付式消费投诉,较此前几年平均100余起的投诉量,翻了一番还不止。

预付式消费投诉量为何居高不下?商家将为自己的失信经营付出怎样的代价?

消费者为商家买单

记者查看所有投诉,发现其中有近50起投诉的是同一家店。

2月9日,时隔近7个月,王晓娟和朋友才拿到这家店的退款。谈起这次预付式消费经历,王晓娟表示,对预约式消费“难再相信”。

2016年7月中旬,王晓娟和朋友在某健身房的强力推荐下,办理了两张“优惠力度极大”的健身卡,商家承诺当年9月15日开业。到了开业的日子,王晓娟和朋友前往发现,健身房还在初步装修阶段,眼看开业无期,两人要求退卡,对方却始终拖着不给办理。无奈之下,王晓娟将健身房投诉至工商部门,这才得知,此前工商部门已经接到数起对该健身房的投诉,理由与她无异。

因为投诉量较多,水区工商局六道湾工商所工作人员对该健身房负责人进行了行政约谈,并告知其尽快妥善解决。

据知情人士透露,该健身房正是通过“预付式”消费实现资本的快速累积,从而进行开业前的设施和人员准备。而这一资本积累的方式也为很多商家所用。商家既能实现资本的快速积累,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消费者又能享受到折扣等福利,本是双赢,但这种消费模式并非建立在一种平等的法律关系上。

近日,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在大家进行预付式消费过程中,很少有人耐心地将合同仔细读完,而实际上,这些合同包含着很多霸王条款,商家把消费者的违约行为在条款中清晰标注,却对自己的违约行为避而不谈,或以“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为名而一笔带过。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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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预付式 消费 商家 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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