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人物·生活>集·言论集·言论

伤的是法官 痛的是法治

——黄尔梅委员呼吁出台《法官人身安全保护法》

2017年03月21日 09:27 | 作者:王泳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新闻背景:

去年年初北京昌平区女法官马彩云遭枪杀;今年2月17日,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法官周龙被人开车故意撞倒,并蓄意行凶,经过医院全力抢救,周龙才得以脱离生命危险;在此半个月前,1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法院退休法官傅明生在其住所遭歹徒持刀杀害……

侵犯伤害法官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使法官的人身安全问题成为全国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法官协会副会长、中国女法官协会会长黄尔梅特意针对基层法官人身权益实情走访调研。走访期间,她得到一些令人咂舌的数据:调研中的某些法院有6.3%的基层法官经常受到侵害,曾一次或多次受到侵害的高达75%。

黄尔梅在全国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呼吁,尽快制定《法官人身安全保护法》,在规范法官公平判案的同时,也要切实保护法官的人身权益。

“尽管每起针对法官的恶性伤害案背后都有不同的具体原因,但至少反映出这样一个事实:法官职业没有得到基本的理解和尊重。这不仅仅是法官受到伤害,更多的是国家的法治受到侵犯。”黄尔梅痛心地说,法官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力量,无论法官判案结果是否让大家满意,法律的权威和尊严都应予以维护、尊重。若对判决不服,完全可以行使法律赋予的上诉权利。但绝不能容忍暴力侵害法官权益的行为出现。

2016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今年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官、审判辅助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几乎与之同步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江苏省法院、北京法院等地也相继成立了法官权益保护委员会。

“一系列的政策出台,很明显是一种进步,反映了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保障法官的安全和尊严。”黄尔梅认为,政策的力度还不够,应将制度上的保障转化为更加专业的法律保障。

黄尔梅建议,应当对法官及其近亲受到骚扰、恐吓、殴打甚至残害等侵害行为时的受理、处罚予以具体的规定。此外,制定《法官人身安全保护法》时,还要兼顾相关配套法律的完善。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黄尔梅 法官 法治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