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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定价过高?或不让卖 涨价幅度超5%?暂停网签

2017年03月23日 10:46 | 作者:秦小辉 |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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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5个多月,东莞再度发文调控楼市 羊城晚报记者 王俊伟 摄

环京津的燕郊、涿州、涞水等升级限购,长三角的句容限购从严之后,珠三角临深区域楼市调控也在加强。3月21日下午,东莞市政府官网发出通知,出台最新的楼市调控政策,对开发商限价从严。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实施或者升级限购措施的城市合计已经达到27个,3月17日至19日三天时间,北京、广州、石家庄、郑州、长沙、保定六个城市密集出台了楼市限购政策。

防涨价过快:涨幅大将被“亮红灯”

该通知最受关注的部分是“加强房价备案管理”,被认为在原来的限购限贷基础上,再加上“限价”措施——通知强调,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首次申报房价备案,其申报价格明显高于同区域同类型在售项目价格,又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发改、住建部门可暂不办理相关手续;对同一套房屋,开发企业调高备案价格幅度超过本通知实施前最后一次备案价格5%(含)的(实施前未备案的,以首次备案价格计),发改部门可暂不办理房价备案,房管部门可暂不予以办理网签系统录入房价的变更——也就是说,开发商新楼开盘价格不能超过周边楼盘价,想涨价的话,幅度也不允许超过5%。

这被视为东莞“限签令”的升级。2016年10月,东莞曾发布文件,规定商品住房实际成交价格超过备案价格,或者商品住房实际成交价比备案价格下浮超过15%的,将无法网签。限制网签是政府调控房价的行政手段,包括对网签价格作出规定、推迟网签时间、控制网签节奏等方式。

此外,针对已办理销售价格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调低备案价格的,通知规定,间隔时限由原规定的2个月缩短为20天,调高备案价格的,间隔时限由原规定的2个月延长至90天。开发企业取得发改部门房价备案回执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到住建部门办理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逾期将不予办理,开发企业需重新到发改部门申报房价备案。

“政府对备案价的加强,意在严防房价坐地起价过快上涨,而鼓励房价适当回落,是对降价开绿灯,对涨价开红灯的做法。”合富辉煌东莞发展研究部总监李兴旺分析道。

东莞中原市场策略研究中心总监车德锐表示,本次政策重点是加强房价备案管理,开发商在定价方面上调价格将会面临诸多限制。因为回顾2011年东莞也曾出过备案价格管理的政策,当年的效果是非常明显的,全年实现了房价的控制目标。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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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房 定价 涨价 暂停 网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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