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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空心房”引发的命案:干部被分配任务指标

2017年03月24日 07:13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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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通报称,卓宇因伤势过重于下午14时左右死亡。3月18日上午10时左右,民警在十八塘乡水源村一山岭发现逃窜中的明经国并迅速对其进行围捕。明经国在逃脱无望之际捡起石块击打头部企图自杀,导致头部出血。

据通报,明经国被抓住时腰上裹着一段编织袋,民警见其头部有血迹,迅速将其送至就近的十八塘乡祥联医院进行伤口清理和包扎,并随即送往区第一人民医院做CT检查,确诊为头皮创伤。

受害人卓宇,2016年7月起任十八塘乡人大主席。 受访者供图

受害人卓宇,2016年7月起任十八塘乡人大主席。 受访者供图

D级危旧土坯房

“南康发布”的通报称,2013年4月,明经国向当地乡政府申请“拆旧建新”(拆除危旧房,建新房)。2013年7月,明经国领取了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并在2013年底建好新房入住,但其剩下的危旧房未拆除。

明经国的小儿子明小龙告诉记者,他与父母、哥哥明帮伟、自己的两个孩子、外婆一家7口住在2013年建的砖房中,此房确为使用1.5万元危旧房补助资金建造入住。因为经济贫困,家里没有钱建第二层。

记者看到,距离明家砖房15米处,是引起命案的土坯房,房屋外堆积了一摞木头,房门紧锁,透过窗户,可以看见里面堆积的杂物。房顶的一侧被损坏,出现了一个洞,木质的架子裸露出来。

与明经国危旧房相邻,是一堆被拆除之后的砖瓦。官方通报称,已被拆除的两间土砖结构的老旧房,分别是村民明某炳和明某福的猪圈。

上述通报称,明经国的“空心房”被认定为D级危旧土坯房。

不过,明小龙的哥哥明帮伟称,在3月17日之前,政府从未到他家鉴定土坯房的危旧级别。

对此,南康区国土分局局长赖新林告诉记者,他的确派人在事发之后去明家测量了。赖新林解释,去年7月之前,全区定了2016年的拆除面积40多万平方米,已完成任务。指标由村、乡、区级政府层层上报,且没有经过鉴定,凭借干部们的经验判断,认为容易倒塌的、破旧的空心房就纳入计划。

关于明家事前是否同意拆迁,南康官方说法与明家存在矛盾。

“南康发布”3月18日发布的通报称,3月16日,乡村干部已深入明经国家做“空心房”拆除动员工作,他明确表示同意拆除。

明经国向律师否认了官方的说法,称3月17号之前,从未有政府官员与他沟通拆房相关事宜。他知道在3月16日下午,邻居明某家里开了会,明经国因与明某关系不和,没去参会,不知开会内容。

据明小龙介绍,一位参会的村民当天告诉他,当天只有10多位村民参加了会议,会议决定17日将拆除他家的房屋。

明小龙告诉记者,今年2月,他参加了樟坊村大屋组的会议,乡政府工作人员在会上告诉大家,村里计划拆除空心房,并做了相关动员工作,但在3月17号之前未曾专门与明经国及家人沟通。

“空心房”攻坚战

包括赣州在内的江西省各地对“空心房”的定义,在官方文件中表现为两类:一是“长期无人居住、无人管理,具有安全隐患的破旧房子”,一种是“农村居民住房逐渐由原来的土坯房向砖混房转型,与此同时,产生了一批无人居住的危旧土坯房,俗称‘空心房’”。

“南康发布”3月18日的通报称,根据《国土资源法》及相关规定,“空心房”是一户多宅的闲置房,“空心房”不仅影响村容村貌,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认为,这个通报中的“空心房”不是法律用语,没有行政法规作为依据。

去年开始,赣州开始全面推行“空心房”整治。

2016年7月18日,赣州市现代农业攻坚战领导小组向赣州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下发《赣州市农村“空心房”整治实施方案》。

方案称,由于长期以来未能做到建新与拆旧同步、住房建设与环境整治并重,致使农村“空心房”还大量存在,既影响村容村貌、存在安全隐患,又浪费土地资源、阻碍乡村建设发展。

方案制定了明确的时间表:2016年7月前完成全面调查摸底,2016年8月底完成编制整治规划,2018年1月底之前,集中开展整治,2019年3月前完成验收考核。

编辑: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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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空心房 引发的命案 任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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