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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共享单车发生事故谁该担责

2017年03月27日 10:38 | 作者:于英杰 郭一鹏 |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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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有保险吗?

目前尚无强制性的规定要求

“自行车怎么会有保险,又不是汽车和摩托车”,事实果真如此吗?江苏省消协在3月14日发布了网约共享单车消费调查报告,涉及到省内主要共享单车品牌,包括摩拜、ofo、小蓝、町町、哈罗等。

报告显示,目前ofo已实现为每一位使用人购买保险,摩拜已与众安保险达成合作,但尚未落实到每一位骑行人,其他品牌单车部分在推进中,部分表示没有为驾驶人购买保险。报告认为,共享单车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面尚有欠缺,大多依赖客服连线,并没有完善的应急处理机制。

据江苏省消协人士介绍,目前尚未强制性的规定要求单车公司为使用人购买安全保险,不过对消协来说,乐见单车公司加强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保障。

南京网约自行车意见稿拟规定,

企业应提供三责险和人身意外险

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3月17日,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南京市促进网约自行车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明确表示对共享单车发展持鼓励、支持、规范态度,同时界定了政府、企业及市民的责任和义务。意见稿中拟规定,共享单车使用需要实名,12岁以下儿童不能用车,乱停乱放、故意破坏共享单车等行为或将影响个人信用等。意见稿要求共享单车的用户要实名制注册,同时,共享单车企业不能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保证使用者的安全,意见稿拟规定,企业应提供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等保险。

骑共享单车发生意外咋办?

三种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唐迎鸾表示,市民注册共享单车账号后,交纳押金支付费用后骑行共享单车的行为,事实上是形成了一种租赁关系。共享单车企业作为出租方,应当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尽到管理、维护保养的义务。与此同时,还负有向单车的租用者针对租车的注意事项、安全骑行事项等进行告知与提醒的责任。

在目前情况下,如果单车使用人或者其他人遭遇的人身伤害是由单车本身的问题导致的,经过权威部门的司法鉴定予以确认,确属存在产品缺陷,则单车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是单车以外问题引发人身伤害,比如使用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等,那么不应由单车公司来承担责任;如果是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应该根据事故认定书确认责任承担方。

对此,交警也提醒,若骑行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身体损害的,应当及时报警,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对所骑行的共享单车进行保存,方便事后的鉴定和索赔。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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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单车 共享 保险 发生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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