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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仅凭字条让患者转诊他院 院方:无合作关系

2017年03月28日 09:11 | 作者:赵朋乐 |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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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宣传字样被撤下

3月24日,记者在国济中医医院手足外科大厅,发现杨先生之前提到墙壁上的字样已经没有了,但遗留的胶水还可以看出原来的字样。北京国济中医医院医务科主任解释,签名的丁某退休前在北京积水潭医院工作,退休后被返聘到北京国济中医医院,由于这层关系,国济中医医院与积水潭骨科很多医生有来往,去年十一挂牌“北京积水潭医院手外科技术联合体”,年底担心患者误解,又将牌子摘除。

国济中医医院副院长卢晨表示,朱某是被聘请来的技术指导,并没有做手术,医院也给了他会诊费。对此,朱某向记者否认自己拿了会诊费,“我确实说了亲自给他做手术,一开始也确实是我做的,但我腿受伤站不住,其间是丁某等其他医生帮忙,病历上本该写我名字却没写。”

对于手术效果,卢晨表示,患者仍在恢复期,不能定性。但可以帮忙找专家为他治疗,并愿意给他一笔安抚金。

■ 回应

积水潭医院:两院没有官方合作关系

北京积水潭医院医患办主任陈伟表示,积水潭医院与北京国济中医医院没有官方合作,医生转诊的不是医院合作的单位,从医院管理的角度是不符合医院规定的。医院会进行严肃调查处理,进一步规范科室管理,杜绝这种事情再发生。

陈伟表示,积水潭医院的病人如需转诊,一般会转至与医院合作的医联体单位。

至于北京国济中医医院挂牌“北京积水潭医院手外科技术联合体”的行为,陈伟表示与积水潭医院没有关系。

■ 说法

医生外出会诊管理相对宽泛

中国医师协会医疗风险管理专委会常委李惠娟表示,目前对于医生外出会诊的管理相对宽泛,对医生的处罚有限。“尽管如此,一切都应围绕着对病人负责的态度。如果病人有不良手术后果,医生都有责任。”

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医疗律师刘玉军表示,医生将患者私自转到其他医院做手术是违规的。根据《医院转诊制度》规定,医院转诊需经医务科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按照惯例,转诊一般会转到上级医院,但北京国济中医医院是民营医院,显然这一做法并不符合惯例。

对于国济中医医院所称专家朱某只是做了技术指导的说法,刘玉军律师认为,这也是参与了手术,根据《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记者 赵朋乐)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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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生 字条 患者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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